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2009年记账式附息(二十六期)国债上市交易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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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关于2009年记账式附息(二十六期)国债发行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财库[2009]137号)和本所有关规定,2009年记账式附息(二十六期)国债(以下简称“本期国债”)将于2009年10月28日在本所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上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期国债为固定利率债券,期限为7年,票面利率为3.4%,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本期国债起息日为2009年10月22日, 每年10月22日(节假日顺延,下同)支付利息,2016年10月22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
二、本期国债于2009年10月28日起在本所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上市,交易方式为现券和回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