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卫生部公告2009年第15号――大米等粮食生产者不得在生产加工过程中使用香精香料公告

卫生部公告
(2009年第15号)


  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大米等粮食生产加工过程中使用香精香料缺乏工艺必要性,大米等粮食生产者不得在生产加工过程中使用香精香料。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