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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同意吊销石家庄市金城电器厂电热毯产品生产许可证的批复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同意吊销石家庄市金城电器厂电热毯产品生产许可证的批复
(国质检监函〔2009〕460号)
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你局《关于建议吊销石家庄市金城电器厂电热毯产品生产许可证的请示》(冀质监函[2009]441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同意吊销石家庄市金城电器厂电热毯产品生产许可证,证书编号:XK16-211-00156。请你局按照行政执法办案程序以及生产许可证注销程序管理规定等有关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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