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检查内容。
1、落实责任情况。
(1)党组(党委)承担反腐倡廉建设主体责任,把反腐倡廉建设列入党组(党委)、业务总体工作,加强领导、组织实施,落实反腐倡廉各项任务的情况;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主要负责人履行领导反腐倡廉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亲自抓、负总责的情况;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情况。
(2)党组(党委)、业务职能部门充分发挥重要作用,把担负的惩防体系建设任务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既加强协调配合,完成牵头任务和协办任务,又采取有效措施抓好本单位反腐倡廉工作的情况。
(3)纪检组(纪委)履行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职责,组织有关部门抓好中央、总署部署的惩防体系建设工作任务落实,督促检查本级党组(党委)贯彻落实《工作规划》实施办法确定的各项任务以及开展分类指导的情况。
2、推进工作情况。
(1)加强以领导干部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构筑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的情况。
(2)健全反腐倡廉重要法规制度,增强制度执行力和落实度的情况。
(3)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确保权力正确行使的情况。
(4)深化体制机制制度改革,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情况。
(5)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的情况。
(6)坚决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始终保持惩治腐败强劲势头的情况。
3、采取措施情况。
(1)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牵头单位与协办单位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形成工作合力的情况。
(2)纪检监察机关各室建立健全相互协调配合机制,增强综合效应的情况。
(3)把惩防体系建设任务列入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和巡视工作内容的情况。
(4)惩防体系建设工作创新的情况。
(5)运用科技手段提高反腐倡廉建设能力和水平的情况。
(6)惩防体系建设工作机构运行情况。
4、取得实效情况。
(1)人民群众对反腐倡廉工作成效的满意情况。
(2)党政机关干部对惩防体系建设工作的认可情况。
(3)基层干部对党政机关领导廉政勤政的评价情况。
(四)工作方法
1.动员部署。8月中下旬,总署开会进行动员部署。
2.自查。8月中下旬至9月中旬前,各单位要按照中纪委文件要求和何勇副书记讲话精神,对照《新闻出版系统2009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和《新闻出版总署2009年度党风廉政建设暨惩防体系建设工作分工意见》要求,对本单位反腐倡廉工作任务分工完成的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书面报总署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监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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