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陈文辉主席助理在保险业贯彻落实《保险公司中介业务违法行为处罚办法》工作会议上讲话的通知
(保监发〔2009〕113号)
各保险公司,各保监局:
现将陈文辉主席助理在保险业贯彻落实《
保险公司中介业务违法行为处罚办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学习,深入贯彻。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九年十月十五日
严厉查处保险公司中介业务违法行为,促进保险业健康发展
--陈文辉主席助理在保险业贯彻落实《保险公司中介业务
违法行为处罚办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09年10月12日)
同志们:
今天这次会议是经保监会党委批准召开的,定富主席多次就如何开好这次会议作出重要指示,对参加人员范围、会议形式和学习贯彻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贯彻保监会保险中介监管工作专题主席办公会精神,落实《
保险法》和《
保险公司中介业务违法行为处罚办法》(以下简称“
《办法》”),为下一步严厉查处保险公司中介业务违法行为进行动员部署。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深刻认识严厉查处保险公司中介业务违法行为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近年来,保险中介发展较快,已成为保险公司销售和理赔等经营活动的最为重要的渠道。今年上半年,全国保险公司通过保险中介渠道实现保费收入5230.61亿元,同比增长18.45%,占全国总保费收入的87.38%。与此同时,保险公司中介业务中一些违法问题也逐步暴露出来。
今年上半年,在保监会党委统一部署和领导下,保监会有关部门会同部分保监局,开展了保险公司中介业务专项检查工作。此次专项检查选取部分保险公司的基层机构,实施解剖麻雀式的检查。检查结果发现,被检查公司在中介业务中的违法问题比较突出,主要包括业务弄虚作假,直接业务虚挂中介业务;财务数据失真,利用中介业务套取费用;经营成本因中介业务违规操作而居高不下等。这些违法行为尽管反映在个别基层机构,但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普遍性,危害极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