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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2009年第2号--《保险公司营销服务部管理办法》废止令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
(2009年第2号)
为了适应保险市场发展需要,促进保险行业健康发展,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决定废止《
保险公司营销服务部管理办法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保监会令〔2002〕1号)。
《
保险公司营销服务部管理办法
》自本决定发布之日起停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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