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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公告2009年第42号――关于公布《公路工程无机结合料稳定材料试验规程》(JTG E51-2009)的公告
交通运输部公告
(2009年第42号)
现公布《
公路工程无机结合料稳定材料试验规程
》(JTG E51-2009),作为公路工程行业标准,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原《
公路工程无机结合料稳定材料试验规程
》(JTJ 057-94)同时废止。
该规程的管理权和解释权归交通运输部,日常解释和管理工作由主编单位交通部公路科学研究院负责。请各有关单位在实践中注意总结经验,及时将发现的问题和修改意见函告交通部公路科学研究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8号,邮政编码:100088),以便修订时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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