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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县级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办学水平评估工作的通知


  表二:
  全国县级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办学水平评估指标评分标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

指标

评估标准

说 明

1

办学定位

 

10分

 

 

1-1

办学方向

4分

1-1-1

办学思路

坚持面向“三农”办学方向,办学思路清晰:1分。

发展有规划、工作有方案、落实有措施:1分。

须具有近3年有关文件和材料说明。

1-1-2

目标任务

目标明确、任务具体:1分。

主动切入政府或行政主管部门中心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市校的工作部署,落实有力:1分。

政府或部门文件以及中央、省、市校文件。

1-2

内部管理

2分

1-2-1

规范管理

学校管理制度配套健全,执行严格,教职工反映好:1分。

学校规范制度的正式文件。执行效果的文件或总结。

1-2-2

精神文明建设

学校文化建设效果好,团结和谐:0.5分;

获得县级以上奖励:0.5分。

工作总结,奖励证明。

1-3

改革创新

2分

1-3-1

人事劳动制度改革

推行事业单位人事劳动制度改革,实行岗位竞聘、合同管理:0.5分。

打破大锅饭,建立奖优罚劣的奖励分配机制:0.5分。

人事、分配制度文件。

1-3-2

办学机制改革

打破单一教育形式,建立多部门联合办学、特色突出、多业并举:1分。

校乡、校企、校校、校社等联合办学,有一种即可。

1-4

政策支持

2分

1-4-1

政策文件

各级党委、政府出台关于加强农民教育培训,发挥农广校作用的政策文件:1分。

地方政府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台的正式文件。

1-4-2

领导小组

成立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多部门参与的联合办学领导小组,为学校办学或开展教育培训解决实际问题:1分。

领导小组文件。

2

基础

条件

 

30分

2-1

机构编制

4分

2-1-1

机构设置

机构独立、具有法人资格:1分。

纯公益性事业单位:0.5分。

成立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0.5分。

法人资格证、编委批复文件。

2-1-2

人员编制

配备副科级以上学校领导班子1-2人:1分。

事业在职人员编制5人:1分,少1人编制扣0.2分。

人员编制文件。

  

2-2基础设施

10分

2-2-1

办公条件

办公室3间,档案资料室1间:2分。

办公设备必须配有复印机、传真、计算机、打印机:1分。

资料室配有档案柜和图书资料柜(架)及图书资料:1分。

学校产权或行政部门划拨使用的证明文件。

2-2-2

教学条件

40㎡以上标准教室一间:2分,面积每减少2㎡ 扣0.1分。

有多媒体教室,并配有投影仪、音响等设备:1分,缺一项扣0.5分。

教学计算机20台以上(能宽带上网): 1分,每少1台扣0.05分,无宽带网扣0.5分。

教室(含座椅、黑板)应有学校独立产权或行政部门划拨使用的证明文件。

2-2-3

实习实验条件

具有所开专业的实验室,满足实践教学要求:1分。

具有长期稳定的生产实习基地,满足实践教学要求:1分。

实验室、基地可以是自主产权,也可以是合作或2年以上协议的校外实训基地。

2-3办学经费

6分

2-3-1

财政投入

每年100%拨付正常人头费:1分。

2006年为基数,学校事业经费增长幅度不低于地方财政增长幅度:1分。

事业经费总数不低于3万元:2分,每降低1500元扣0.1分。

以当地财政正式文件为准。

2-3-2

专项投入

地方财政或主管部门每年用于改善办学条件专项投入不低于3万元:2分,每减少1500元扣0.1分。

专项拨款单。

2-4师资队伍

5分

2-4-1

专职教师

专职教师人数占在职总数80%:1分,每降低8%扣0.1分。

专职教师专科学历以上占80%:1分,每降低8%扣0.1分。

专职教师中级以上技术职称达60%:1分,每降低6%扣0.1分。

长期兼课的校领导、管理人员可视为专职教师。

2-4-2

兼职教师

有20名持有中央校颁发的兼职教师证的兼职教师队伍:1分,每减少1名扣0.05分。

建立微机化管理的兼职教师库,制定兼职教师聘任、使用管理制度:1分。

兼职教师库建设按中央校统一要求。

2-5媒体资源

5分

2-5-1

广播电视栏目

县级广播电台或电视台有固定栏目,固定栏目至少每周播出节目1-2次:1分。

当地播出节目单。

2-5-2

媒体资源利用

村大喇叭广播站10个、科技“直通车”1台或农民科技书屋5个:1分。

拥有中央校或省校设立的卫星小站:1分。

自编或选用上级校优质媒体资源资金总额每年不少于2000元,其中选用中央校文字、音像、报刊杂志等优质媒体资源的资金额度不少于500元:2分,总额每减少100元,扣0.1分;中央校资金额度每减少50元,扣0.1分。

大喇叭广播站包括中央校“大喇叭进村入户工程”广播站和各地正在使用的大喇叭广播站。

自编或上级订单及实物。

 

 

 

 

 

3

中等

职业

教育

 

30分

 

 

3-1办学规模

7分

3-1-1

年度招生

中等职业教育连续3年招生:3分,断一年扣1分。

以省校学籍管理为准。

3-1-2

在校生数

在校生数达到200人:4分,每减少5人,扣0.1分。

以省校学籍管理为准。

3-2教务管理

8分

3-2-1

教学管理

各项教学管理制度配套健全:1分。

严格执行各项教学管理制度,教师和学生反映好:1分。

教学管理制度文件。

3-2-2

教学文件

所开专业有实施性教学计划,课程有教学大纲:1分,缺项不得分。

教学文件管理规范、目录清晰、便于查阅:1分。

全国统开专业,必须执行中央校统一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1分。

全国统开专业,具备中央校统一要求的文字教材和音像媒体资料:1分。

以县校纪录和省校检查纪录为准。

3-2-3

学生管理

学生学习、纪律、学籍等管理制度健全:1分。

严格执行各项学生管理制度,教师和学生反映好:1分。

学生管理制度。

3-3教学改革

5分

3-3-1

内容改革

围绕市场和当地生产实际及时增加和补充有地方特色的教学内容:2分。

教材、教案。

3-3-2

方法改革

突出实践能力培养,建立有特色教学模式:2分。

下沉办学重心,进村开设中专教学班1个以上:1分。

有特色的教学模式包括面授辅导率高、实践教学课程丰富等。

  

3-4教育质量

10分

3-4-1

教学过程

教学过程清晰完整,教师有记录、学校有检查:1分。

每门课程面授时间占该课程总学时的25%:2分,每减少5%扣0.4分。

实习实验平均开出率达到90%:1分,每降低9%扣0.1分。

教学检查记录。

3-4-2

考试考核

执行考试资格证制度:1分。

严格执行试卷保密制度、考场纪律严肃:1分。

毕业生双证率达到80%:2分,每降低4%扣0.1分。

毕业生双证即毕业证和相应的技术资格证。

3-4-3

成材典型

成为农民技术员、基层农技推广员、村组干部比例达到10%:1分,每降低1%扣0.1分。

受县级以上政府或部门表彰的致富典型2人以上:1分,每少1人扣0.5分。

相关证明原件或复印件。

 

 

 

 

4

农民

培训

 

30分

4-1

实用技术培训

5分

4-1-1

教师进村

每年组织专兼职教师进村开展实用技术培训覆盖总村数50%:1分,每降低5%,扣0.1分;

每个专职教师每年进村服务不少于10次:1分,每减少1次,扣0.1分。

村数以行政村计算。

4-1-2

培训规模

每年有组织地开展实用技术培训人数占本地农业劳动力总人数的20%:2分,每降低1%,扣0.1分。

每年实用技术培训总数不低于10000人次:1分,每少1000人次,扣0.1分。

培训计划、总结或文件。

4-2绿色证书培训

5分

4-2-1 

组织管理

学校对绿色证书培训设有专人负责:1分。

培训、考核、发证等管理文件规范齐全:1分。

绿证管理文件。

4-2-2 

培训发证

每年培训绿证学员100人:2分,每减少5人扣0.1分。

绿证学员获证率90%:1分,每降低9%扣0.1分。

绿证由农业部统一印制。

4-3新型农民科技培训

12分

4-3-1

承担项目

累计承担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10个村:4分,每减少1个村扣0.4分。

近3年,每年承担地方及其他部门农民科技培训项目任务100人:2分,每减少5人扣0.1分。

项目批复或合同。

4-3-2

组织实施

培训台账、培训卡内容设置规范、记录清晰:1分。

项目管理、实施方案、培训教案等文件齐全:1分。

每个项目村进村集中培训15天,现场指导15次,培训过程落实严格:1分。

培训包括项目培训和自主开展的科技培训。

受过通报批评或媒体曝光不得分。

 

4-3-3

培训效果

培训内容与主导产业吻合:1分。

受训农民增产、增收效果明显:1分。

项目村主导产业规模扩大、结构升级明显:1分。

培训包括项目培训和自主开展的科技培训。

4-4劳动力

转移培训

8分

4-4-1

承担项目

累计承担阳光工程培训任务或承担地方及其他部门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项目任务300人:3分,每减少10人扣0.1分。

培训人数以省阳光办和县阳光办文件和台帐为准。

4-4-2

自主培训

累计自主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200人:2分,每减少10人扣0.1分。

累计开展引导性培训1000人:1分,每减少100人扣0.1分。

工作计划和总结,培训记录。

4-4-3

培训效果

受训学员转移平均就业率85%:1分,每降低9%扣0.1分。

受训学员就业月平均收入700元以上:1分。

个体创业视为就业。

转移就业率=转移就业人数÷培训人数×100%。

单项加 分

 

10分

 

产学研结合成效明显加1分,人员编制10人以上加1分,具有独立校舍和较完善办公、教学、实验实习配套设施加2分,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规模超过300人加1分,媒体资源开发或传播利用成效明显加1分,开展合作高等教育或中专后继续教育加2分,采取其他成效显著的促进学校办学的措施或做法加2分。

加分要有明确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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