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粮食局关于增加伊犁万顺油脂有限公司作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油菜籽托市收购企业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粮食局,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增加伊犁万顺油脂有限公司为我区油菜籽托市收购油脂加工企业的函》(新政函〔2009〕205号)收悉。经商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的相关部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同意增加伊犁万顺油脂有限公司作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油菜籽托市收购企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要求,加强对参与托市收购企业的监督与管理,督促企业认真做好油菜籽托市收购工作,切实保护农民利益。新增参与油菜籽托市收购的油脂加工企业享受补贴的时间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其他有关事项仍按发改经贸〔2009〕1362号、财建〔2009〕252号和国粮办调〔2009〕100号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