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篇法规已被: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甲型H1N1流感诊疗方案(2010年版)》的通知(2010修订)(发布日期:2010年4月30日,实施日期:2010年4月30日)废止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甲型H1N1流感诊疗方案(2009年第三版)》的通知
(卫发明电〔2009〕18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有效应对甲型H1N1流感流行,科学、规范、有效地开展医疗救治工作,由我部甲型H1N1流感临床专家组牵头,并委托中华医学会组织相关专家,结合我国甲型H1N1流感实际诊疗经验,借鉴世界卫生组织和其他国家、地区甲型H1N1流感相关资料,对《
甲型H1N1流感诊疗方案(2009年试行版第二版)》进行了修订、完善,研究制定了《
甲型H1N1流感诊疗方案(2009年第三版)》。现印发给你们,供医疗机构在甲型H1N1流感临床诊疗工作中使用。
2009年7月10日印发的《
甲型H1N1流感诊疗方案(2009年试行版第二版)》(卫发明电〔2009〕123号)同时废止。
卫生部办公厅
二〇〇九年十月十二日
2009年3月,墨西哥暴发“人感染猪流感”疫情,并迅速在全球范围内蔓延。世界卫生组织(WHO)初始将此型流感称为“人感染猪流感”,后将其更名为“甲型H1N1流感”。6月11日,WHO宣布将甲型H1N1流感大流行警告级别提升为6级,全球进入流感大流行阶段。此次流感为一种新型呼吸道传染病,其病原为新甲型H1N1流感病毒株,病毒基因中包含有猪流感、禽流感和人流感三种流感病毒的基因片段。
本诊疗方案是在7月10日第二版诊疗方案基础上,依据近期国内外研究成果及我国甲型H1N1流感诊疗经验修订而成。由于这种甲型H1N1流感是一种新发疾病,其疾病规律仍待进一步观察和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