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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支付2005年记账式(十一期)国债利息有关事项的通知(2009)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支付2005年记账式(十一期)国债利息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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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5年记账式(十一期)国债(以下简称“本期国债”)将于2009年10月20日支付利息。为做好本期国债的利息支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期国债证券代码为“100511”,证券简称为“国债0511”,是2005年10月发行的5年期国债,票面利率为2.14%,每年支付一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国债每年可获利息2.14元。

  二、本所从10月12日起至10月20日停办本期国债的转托管及调帐业务。

  三、本期国债付息债权登记日为10月19日,凡于当日收市后持有本期国债的投资者,享有获得本次利息款项的权利。10月20日除息交易,并于当日采用提示性简称“XD国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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