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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关于宣传贯彻《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标准》的通知


  四、附属用房
  (一)车库
  按中央级(区域性)大、中、小型救灾物资储备库分别配置4辆~5辆、4辆、
  4辆工作用车,省级、市级和县级救灾物资储备库分别配置3辆、2辆和1辆工作用车,每车位使用面积24m2测算,则使用面积分别为96m2~120m2、96m2、96m2、72m2、48m2和24m2
  (二)变/配电室
  中央级(区域性)大、中、小型救灾物资储备库的变/配电室使用面积均设置为15m2,省级、市级救灾物资储备库的变/配电室分别设置为15m2和12m2。县级救灾物资储备库不单设变/配电室。
  (三)水泵房
  中央级(区域性)大、中、小型救灾物资储备库的水泵房使用面积分别设置为36m2、36m2和24m2,省级、市级、县级救灾物资储备库的水泵房使用面积分别设置为18m2、12m2和12m2
  (四)锅炉房
  中央级(区域性)大、中、小型救灾物资储备库均设置锅炉房,使用面积为72m2,省级、市级和县级救灾物资储备库不单设锅炉房。
  (五)食堂
  按工作人员的80%,使用面积1.70m2/人计算,则中央级(区域性)大、中、小型救灾物资储备库的食堂使用面积分别设置为68m2~76m2、54m2~60m2和40m2~48m2,省级、市级救灾物资储备库的食堂使用面积分别取27m2~36m2和15m2~24m2,县级救灾物资储备库不单设食堂。
  (六)浴室
  中央级(区域性)大、中、小型救灾物资储备库的浴室使用面积均设置为36m2,省级、市级救灾物资储备库的浴室使用面积分别取24m2和15m2,县级救灾物资储备库不单设浴室,可与卫生间合建。
  (七)卫生间
  中央级(区域性)大、中、小型救灾物资储备库均设置3处卫生间,省级、市级、县级分别设置2处、1处和1处卫生间,每处使用面积24m2,则各类救灾物资储备库使用面积分别为72m2、72m2、72m2、48m2、24m2和24m2
  将以上各类用房的使用面积相加,按使用面积系数0.70计算,即可得出各类救灾物资储备库附属用房的建筑面积,见表6。

  表6 各类救灾物资储备库附属用房面积表

 

中央级(区域性)

使用面积

建筑面积

使用面积

建筑面积

使用面积

建筑面积

车 库

96~120

137~171

96

137

96

137

变/配电室

15

21

15

21

15

21

水泵房

36

51

36

51

24

34

锅炉房

72

103

72

103

72

103

食 堂

68~76

97~109

54~60

77~86

40~48

57~69

浴室

36

51

36

51

36

51

卫生间

72

103

72

103

72

103

合计

395~427

563~609

381~387

543~552

355~363

506~518

 

省级

市级

县级

使用面积

建筑面积

使用面积

建筑面积

使用面积

建筑面积

车 库

72

103

48

69

24

34

变/配电室

15

21

12

17

不单设

不单设

水泵房

18

26

12

17

12

17

锅炉房

不单设

不单设

不单设

不单设

不单设

不单设

食 堂

27~36

39~51

15~24

21~34

不单设

不单设

浴室

24

34

15

21

不单设

不单设

卫生间

48

69

24

34

24

34

合计

204~213

292~304

126~135

179~192

60

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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