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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部公告2009年第47号――关于发布《水质多环芳烃的测定液液萃取和固相萃取高效液相色谱法》等十八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公告


  十三、《水质 银的测定 镉试剂2B分光光度法》(HJ 490-2009);

  十四、《土壤 总铬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HJ 491-2009);

  十五、《空气质量 词汇》(HJ 492-2009);

  十六、《水质采样 样品的保存和管理技术规定》(HJ 493-2009);

  十七、《水质 采样技术指导》(HJ 494-2009);

  十八、《水质 采样方案设计技术指导》(HJ 495-2009)。

  以上标准自2009年11月1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环境保护部网站(bz.mep.gov.cn)查询。

  自以上标准实施之日起,由原国家环境保护局批准、发布的下述二十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废止,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一、《水质 六种特定多环芳烃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GB 13198-91);

  二、《空气质量 氮氧化物的测定 盐酸萘乙二胺比色法》(GB 8969-88);

  三、《环境空气 氮氧化物的测定 Saltzman法》(GB/T 15436-1995);

  四、《环境空气 氟化物质量浓度的测定 滤膜·氟离子选择电极法》(GB/T 15434-1995);

  五、《环境空气 氟化物的测定 石灰滤纸·氟离子选择电极法》(GB/T 15433-1995);

  六、《环境空气 二氧化硫的测定 甲醛吸收-副玫瑰苯胺分光光度法》(GB/T 15262-94);

  七、《空气质量 二氧化硫的测定 四氯汞盐-盐酸副玫瑰苯胺比色法》(GB 8970-88);

  八、《水质 氰化物的测定 第一部分 总氰化物的测定》(GB 7486-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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