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部公告
(2009年第47号)
为贯彻《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现批准《水质 多环芳烃的测定 液液萃取和固相萃取高效液相色谱法》等十八项标准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一、《水质 多环芳烃的测定 液液萃取和固相萃取高效液相色谱法》(HJ 478-2009);
二、《环境空气 氮氧化物(一氧化氮和二氧化氮)的测定 盐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HJ 479-2009);
三、《环境空气 氟化物的测定 滤膜采样氟离子选择电极法》(HJ 480-2009);
四、《环境空气 氟化物的测定 石灰滤纸采样氟离子选择电极法》(HJ 481-2009);
五、《环境空气 二氧化硫的测定 甲醛吸收-副玫瑰苯胺分光光度法》(HJ 482-2009);
六、《环境空气 二氧化硫的测定 四氯汞盐吸收-副玫瑰苯胺分光光度法》(HJ 483-2009);
七、《水质 氰化物的测定 容量法和分光光度法》(HJ 484-2009);
八、《水质 铜的测定 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钠分光光度法》(HJ 485-2009);
九、《水质 铜的测定 2,9-二甲基-1,10菲萝啉分光光度法》(HJ 486-2009);
十、《水质 氟化物的测定 茜素磺酸锆目视比色法》(HJ 487-2009);
十一、《水质 氟化物的测定 氟试剂分光光度法》(HJ 488-2009);
十二、《水质 银的测定3,5-Br2-PADAP分光光度法》(HJ 489-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