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测绘局办公室 关于开展2009年度测绘计量检定人员资格认证工作的通知
(测办[2009]98号)
根据《
测绘计量检定人员资格认证办法》(以下简称
《办法》),国家测绘局将组织开展2009年度测绘计量检定人员资格认证工作。有关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请
申请参加测绘计量检定人员资格认证人员(以下简称“申请人”)应具备
《办法》规定的条件,于10月10日前按照
《办法》要求,将《测绘计量检定人员资格考核认证申请表》(国家测绘局网站可下载
《办法》及本表)及其他申请材料报本省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
本次认证设立经纬仪、水准仪、测距仪、全站仪和GPS接收机5个考核项目,申请人可申请以上1-5个项目考核认证。
二、申请的受理和审查
具有测绘计量检定人员资格认证行政许可权的省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申请人认证申请的受理和审查,于10月25日前将通过审查的申请人员名单及其申请考核认证项目情况报送至国家测绘局。
无测绘计量检定人员资格认证行政许可权的省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申请人申请材料进行初审,于10月20日前将通过初审的申请人材料和初审意见报送至国家测绘局进行审查。
11月6日前,国家测绘局公布审查结果,省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向相关人员送达参加考试通知,并负责安排考场、监考、阅卷等事宜。
三、考试安排
2009年度测绘计量检定人员资格认证全国统一考试于11月17日上午9:30-12:00举行。
参加考试人员按照所申报的考核项目,参加相应内容考试。试题分为通用基础知识部分、经纬仪和水准仪部分、测距仪和全站仪部分、GPS接收机部分等四个模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