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版权局关于表彰奖励2008年度查处侵权盗版案件有功单位及个人的决定
(国版发〔2009〕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版权局,解放军总政治部宣传部版权局:
2008年,全国各级版权行政管理部门及相关执法部门,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大版权执法力度,相继开展了奥运反盗版、打击计算机软件预装领域盗版、打击网络侵权盗版等专项治理行动,始终保持对打击侵权盗版活动的高压态势,维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利,为北京奥运会的成功举办、树立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国际形象、维护市场秩序、促进产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根据《
举报、查处侵权盗版行为奖励暂行办法》的规定,国家版权局决定对在2008年查处侵权盗版案件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奥运反盗版工作组等173家有功单位、马跃等166名有功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希望获得表彰和奖励的有功单位和有功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取得新的业绩。希望全国版权执法部门及相关部门、广大版权执法人员及相关执法人员,以受表彰的有功单位和有功个人为榜样,高举保护知识产权旗帜,开拓进取、与时俱进,创新工作方法、完善工作机制,坚持专项治理与日常监管相结合,以良好的工作作风和昂扬的精神状态,扎实推进查处侵权盗版案件工作,切实提高我国的版权保护水平,以优异的工作成绩向新中国成立60周年献礼。
国家版权局
二○○九年八月十二日
2008年度查处侵权盗版案件有功单位获奖名单
特等奖
1. 奥运反盗版工作组
一等奖
1. 上海市版权局版权管理处
2. 河北省版权局版权管理处
3. 黑龙江省大庆市公安局治安支队
4. 山东省威海市公安局经侦支队
5. 山东省即墨市“扫黄打非”办公室
6. 浙江省绍兴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支队
7. 江苏省淮安市公安局淮阴分局
8. 江苏省苏州市公安局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处
9. 安徽省版权局版权管理处
10. 福建省莆田市公安局治安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