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条 岗位专家和综合试验站站长
1.本人依据考评内容撰写个人述职报告,考评会议前发给本体系全体人员。
2.在本体系的考评会议上述职。
3.体系人员对被考评人打分(打分表见附件4、5),被考评人不对本人打分。
4.由执行专家组组长(首席科学家)组织对打分情况进行统计汇总。按照执行专家组成员评分占权重的60%,体系人员评分占权重的40%,计算出本人的平均得分。
5.根据得分结果确定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等级。80分以上为优秀;60~79分为称职,60分以下为不称职。根据考评等级,形成考评意见。
6.原始打分表和考评意见由体系首席科学家管理办公室存档,同时将本人述职报告和考评意见抄送本人所在单位。
第十三条 研究室主任
考评办法同第十二条(打分表见附件3)。
第五章 考评结果处理
第十四条 考评结束后一周内,首席科学家将本体系人员总体考评情况报送农业部科技教育司。所有人员的考评结果均由农业部科技教育司在体系管理平台上公布。
第十五条 年度考评优秀的首席科学家、研究室主任、岗位专家和综合试验站站长,将由农业部科技教育司优先推荐其参加各种荣誉评选活动。
第十六条 年度考评结果为不称职的首席科学家,由农业部科技教育司征求体系部分专家的具体意见后,向首席科学家提出整改意见;连续两年考评结果为不称职的,取消聘任资格。
第十七条 年度考评结果为不称职的研究室主任、岗位专家和综合试验站站长,由执行专家组对其提出整改意见;连续两年考评结果为不称职的,取消聘任资格。
第十八条 综合考评与年度考评程序相同。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农业部科技教育司负责解释。
附件1:
关于考评内容的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