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关于印发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人员考评办法(试行)的通知
(农科教发〔2009〕9号)
为了促进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持续健康发展,规范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运行机制,建立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聘用人员业绩考评制度,根据《农业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农科教发[2007]12号)精神,我部研究制订了《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人员考评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人员考评办法(试行)
二○○九年九月二十一日
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人员考评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以下简称“体系”)持续健康发展,规范体系运行,根据《农业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农科教发[2007]12号)精神,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考评对象为体系聘任人员,包括首席科学家、研究室主任、岗位专家和综合试验站站长。
第三条 考评的主要依据:
1.任务书、任务委托协议书;
2.个人年度述职报告;
3.工作日志;
4.其他。
第二章 组织实施
第四条 考评分年度考评和综合考评。年度考评在每年12月至下一年度2月之间(可与体系年度会议结合)进行;综合考评在每5年一个实施周期的第5年年初进行,综合考评当年不再安排年度考评。
第五条 首席科学家的考评,由农业部科技教育司会同或委托有关行业司局、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科研管理部门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