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不断延伸文化产业链。利用资本力量,加强资源整合,打通创意设计、研发生产、营销推广、衍生产品等产业链。积极整合创作、院团、剧场、经纪等演艺资源,形成剧本创意、演出策划、剧场经营、市场营销、演艺产品开发等紧密衔接、相互协作的演艺产业链。以增强动漫游戏原创能力为核心,通过形象和作品授权等方式,大力开发图书、音像、服装、玩具、文具、主题公园等相关衍生产品,不断延伸产业链,提高产品附加值。
(五)建设现代文化产业基地和园区。建立一批高起点、规模化、代表国家水准和未来发展方向的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和示范园区,积极争取在征地和税收等政策上给予支持。建立一批提供研发设计、信息咨询、生产制作、合作交流等便利的公共服务平台。加强对国家级和省级文化产业园区的规划、认定、调整和指导工作,明确认定标准,严格审批程序,开展定期考核,实施动态管理,坚决防止一哄而上、盲目建设和恶性竞争。通过科学规划、政策引导、合理规范,使基地和园区成为文化科技创新的孵化器、文化企业快速成长的助推器、文化产业集约发展的大平台。
(六)实施重大项目带动战略。以文化企业为主体,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加快建设一批具有重大示范作用和产业拉动作用的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切实抓好《文化产业振兴规划》中确定的重大文化产业项目的落实。同时,各地要根据实际情况,充分利用本地人才和技术优势,科学论证,认真策划一批先导性、基础性、战略性重大项目,并在项目立项、政策扶持、银行信贷、土地使用、配套服务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
(七)建设现代文化市场体系。建立健全门类齐全的文化产品市场和文化要素市场。建立新型文化产品配送体系,大力发展连锁经营。积极推动全国文化票务网络建设,以大中城市为主,尽快建成遍布全国的演出票务销售终端。发展文化经纪代理、评估鉴定、版权交易、推介咨询等中介服务机构,引导其规范运作,向品牌化、专业化方向发展。
(八)建立健全文化产业投融资体系。协调金融监管机构,共同研究制定金融扶持文化产业发展的政策和办法。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建立长期合作关系,不断扩大合作领域。支持组建文化信贷担保公司,争取建立文化企业贷款贴息机制。支持组建多种形式的文化产业创业、风险投资基金。通过改进无形资产评估和抵押办法,促进银行开展文化企业授信工作,为文化企业融资创造条件。鼓励具备条件的文化企业上市融资和发行企业债券、融资票据等。积极引进实力雄厚的战略投资者,开展多种形式的长期投资合作,增强文化企业资金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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