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委员会关于表彰2009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优秀单位的决定
(安组委〔2009〕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国务院有关部门安全监管机构,有关中央企业:
在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安部、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中华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的共同指导下,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声势浩大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大张旗鼓地宣传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环境和氛围,促进了各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对提高全民的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年”各项任务,为推动安全生产“三项行动”、“三项建设”的深入开展,促进全国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表彰先进,树立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先进典型,鼓舞和激励各地、各单位更加深入地开展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决定授予北京市海淀区安全监管局等132家单位“2009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优秀单位”荣誉称号(具体名单见附件)。
希望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总结经验,发扬成绩,再接再厉,组织开展好今后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和各项宣教工作,不断探索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新思路、新方法,进一步创新形式、丰富内容、增强实效,为全面完成“安全生产年”的各项任务做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2009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优秀单位名单
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委员会
二○○九年九月二十五日
附件:
2009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
优秀单位名单
北京市
海淀区安全监管局、顺义区安全监管局、昌平区安全监管局、密云县安全监管局、中国建筑一局
河北省
石家庄市安全监管局、廊坊市安全监管局、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山西省
太原市安全监管局、晋中市安全监管局、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西潞安矿业集团公司
内蒙古自治区
呼和浩特市安全监管局、包头市安全监管局、乌海市安全监管局
辽宁省
沈阳市安全监管局、鞍山市安全监管局、葫芦岛市安全监管局、铁岭市安全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