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核安全局关于缴纳2009年度核安全技术审评费的通知
(国核安函〔2009〕104号)
秦山核电有限公司、核电秦山联营有限公司、岭东核电有限公司、辽宁红沿河核电有限公司、福建宁德核电有限公司、福建福清核电有限公司、广东台山核电有限公司、海南核电有限公司、广西防城港核电有限公司、江苏核电有限公司: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继续收取核安全技术审评费的复函》(财综〔2003〕87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重新核定核安全技术审评费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2352号)精神,请你单位于2009年10月10日前将2009年度核安全技术审评费汇至我部汇缴专户(缴纳款金额见附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汇缴专户
开户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账号:75010188000021101
开户行:光大银行北京礼士路支行
联系人:沈钢
电话:(010)66556346
附件:2009年核安全技术审评费用表
二○○九年九月二十三日
附件:
2009年核安全技术审评费用表
营 运 单 位 | 设 施 名 称 | 机 组 | 状 态 | 额定电功率(MWe) | 2009年收费金额 |
(单位:万元) |
秦山核电有限公司 | 方家山核电厂1、2号机组 | 双机组 | 建造 | | 120 |
核电秦山联营有限公司 | 秦山核电二期扩建工程 | 双机组 | 建造 | | 120 |
岭东核电有限公司 | 岭澳核电厂3、4号机组 | 双机组 | 建造 | | 120 |
辽宁红沿河核电有限公司 | 红沿河核电厂1、2、3、4号机组 | 4机组 | 建造 | | 240 |
福建宁德核电有限公司 | 宁德核电厂1、2号机组 | 双机组 | 建造 | | 120 |
宁德核电厂3、4号机组 | 双机组 | 选址 | | 40 |
福建福清核电有限公司 | 福清核电厂3、4、5、6号机组 | 4机组 | 选址 | | 40 |
广东台山核电有限公司 | 台山核电厂1、2号机组 | 双机组 | 建造 | | 120 |
海南核电有限公司 | 海南昌江核电厂1、2号机组 | 双机组 | 选址 | | 40 |
广西防城港核电有限公司 | 广西防城港核电厂1、2号机组 | 双机组 | 选址 | | 40 |
江苏核电有限公司 | 江苏核电厂扩建工程5、6号机组 | 双机组 | 选址 | | 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