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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核安全局关于缴纳2009年度核安全技术审评费的通知

国家核安全局关于缴纳2009年度核安全技术审评费的通知
(国核安函〔2009〕104号)


秦山核电有限公司、核电秦山联营有限公司、岭东核电有限公司、辽宁红沿河核电有限公司、福建宁德核电有限公司、福建福清核电有限公司、广东台山核电有限公司、海南核电有限公司、广西防城港核电有限公司、江苏核电有限公司: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继续收取核安全技术审评费的复函》(财综〔2003〕87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重新核定核安全技术审评费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2352号)精神,请你单位于2009年10月10日前将2009年度核安全技术审评费汇至我部汇缴专户(缴纳款金额见附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汇缴专户

  开户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账号:75010188000021101

  开户行:光大银行北京礼士路支行

  联系人:沈钢

  电话:(010)66556346

  附件:2009年核安全技术审评费用表

  二○○九年九月二十三日

  附件:
  2009年核安全技术审评费用表

营  运  单  位设  施  名  称机 组状 态额定电功率(MWe)2009年收费金额
(单位:万元)
秦山核电有限公司方家山核电厂1、2号机组双机组建造 120
核电秦山联营有限公司秦山核电二期扩建工程双机组建造 120
岭东核电有限公司岭澳核电厂3、4号机组双机组建造 120
辽宁红沿河核电有限公司红沿河核电厂1、2、3、4号机组4机组建造 240
福建宁德核电有限公司宁德核电厂1、2号机组双机组建造 120
宁德核电厂3、4号机组双机组选址 40
福建福清核电有限公司福清核电厂3、4、5、6号机组4机组选址 40
广东台山核电有限公司台山核电厂1、2号机组双机组建造 120
海南核电有限公司海南昌江核电厂1、2号机组双机组选址 40
广西防城港核电有限公司广西防城港核电厂1、2号机组双机组选址 40
江苏核电有限公司江苏核电厂扩建工程5、6号机组双机组选址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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