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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示范创建工作指导方案》(试行)的通知

  (3)菜谱中有供不同人数食用的平衡膳食套餐。

  四、工作策略和措施

  (一)政府支持,多部门参与。

  在政府领导下,充分利用当地卫生、教育、体育、宣传、妇联等部门力量,共同开展示范创建活动。

  (二)技术指导,科学创建。

  充分利用当地疾控、医疗、社区卫生服务等专业机构的技术力量,为示范创建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制订人员培训计划,定期为创建社区、单位、餐厅开展人员培训,提高健康生活方式知识宣传、技术指导和创新能力。

  (三)整合资源,提高效率。

  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示范创建可与其他领域的创建工作有机结合,有效利用各方人财物资源。特别要与健康城市、卫生城市、文明城市等创建工作结合起来,充分利用政府搭建的平台,将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示范创建纳入政府推动的创建活动中,既丰富各项创建活动的内容,又借力实现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示范创建的目的。同时,还要充分发挥党支部、团支部、工会组织作用,将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工作开展纳入党团工会组织活动内容,丰富单位文化。

  (四)完善机制,加强监管。

  充分发挥管理部门、行业、职工和群众的监督和考评作用。如在示范社区或示范单位引入居民或职工的满意度评价;在示范食堂/餐厅定期开展内部自查和菜品点评;发挥餐饮行业的行业自律,规范、支持示范餐厅的创建。

  (五)宣传引导,持续发展。

  通过多种途径宣传示范创建工作及其效果,提升示范社区、示范单位、示范食堂和示范餐厅的影响力、认同感和竞争力,使示范创建工作获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如大力宣传示范餐厅的健康理念,引导顾客选择,推动示范餐厅的可持续发展。

  (六)结合实际,主动创新。

  结合当地民俗、风情、文化、环境等实际情况,围绕合理膳食和身体活动主题,开展具有地方特色、单位特色、餐厅特色的宣传活动。

  五、考核验收

  各省(区、市)参考国家示范创建指导方案,制订本地区示范创建工作指导方案、实施方案和考核办法,指导创建和验收工作,同时报送国家行动办公室备案。每年12月底,各省(区、市)要将创建和验收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上报国家行动办公室。国家行动办公室根据各地示范创建工作开展情况,及时进行总结和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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