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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示范创建工作指导方案》(试行)的通知


  (2)有固定的宣传栏、橱窗等健康教育窗口。

  (3)有健康教育活动室。

  (4)有促进身体活动的专门场地和多种活动设施。

  2.活动开展。

  (1)每年开展3种以上居民广泛参与的健康生活方式活动,如知识竞赛、健康膳食设计比赛、健身比赛、健康家庭评选等。

  (2)每年为每户居民发放1种以上健康生活方式宣传材料。

  (3)每年开展4次以上健康生活方式相关知识讲座。

  (4)利用固定宣传栏或橱窗开展“健康一二一”知识宣传,定期更换宣传内容。

  (5)健康教育活动室提供5种以上可供群众取阅的健康生活方式宣传材料,有身高体重计、腰围尺、壁挂BMI尺、膳食宝塔挂图等设施,有控油、限盐等支持工具展示。

  (6)社区内有3个以上群众性健身活动团体。

  (二)示范单位。

  1.制度保障。

  (1)有促进健康生活方式的相关制度,如:工间操制度、健身制度。

  (2)有促进健康生活方式的激励机制。

  (3)每年为职工进行1次体检,掌握职工基本健康状况和生活方式基本情况。

  2.环境设施建设。

  (1)有促进身体活动的场地及设施,或有经费支持职工到公共场所开展健身活动。

  (2)张贴、发放“健康一二一”宣传材料,展示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支持工具和食物能量模型。

  (3)在适宜场所设置健康小贴士,倡导健康生活方式。

  3.活动开展。

  (1)开展爬山、体育比赛、运动会等不同形式的群体性健身活动,每年至少开展1次。

  (2)每年至少组织1次健康膳食知识竞赛。

  (3)组建2个以上的健身或运动团队,如乒乓球队、羽毛球队。

  (4)每年为职工至少开展2次健康生活方式相关知识讲座。

  (5)为单位职工发放健康生活方式宣传资料与支持工具(控油壶、限盐罐、BMI尺、腰围尺、计步器等)。

  (三)示范食堂。

  1.基本条件。

  参加示范创建的食堂要取得《食品卫生许可证》,并且达到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等级B级以上,有效执行《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的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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