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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医疗机构放射诊疗防护情况调查的通知

  以上检测以国产设备为主,检测与评价依据见附表11中相应标准。
  四、调查及检测分工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辐射防护与核安全医学所负责头部γ刀、头部X刀、PET/CT和SPECT等设备的检测工作及相应调查工作;省级放射卫生检测机构负责本辖区内放射诊疗机构的调查及IMRT、加速器、钴-60治疗机和X射线摄影机等设备的检测工作。

  附表1:
  放射诊疗单位基本情况调查表

     省(区、市)          

医院名称

 

联系人及电话

 

地址

 

邮编

 

放射诊疗许可情况

有(  )  无(  )

 

发证时间

 

放射工作人员数

 

持有放射工作人员证数

 

医学物理师数

专职医学物理师人数      。其中,具有大型医用设备物理师上岗合格证人数     ;无证人数      

设备

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证号

设备

数量

安装

时间

状态检测周期

每月诊疗人数

IMRT

----

----

----

  

加速器

     

钴-60治疗机

----

    

头部γ刀

     

头部X刀

     

PET/CT

     

SPECT

     

CT机

     

配 套 设 备

放疗剂量仪

有( )  无( )

放疗剂量扫描装置

有( )  无( )

TPS

有( )  无( )

IMRT验证模体

有( )  无( )

模拟定位机

有( )  无( )

活度计

有( )  无( )

校准水模

有( )  无( )

表面污染测量仪

有( )  无( )

备注:仅调查X射线诊断的医疗机构不填写此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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