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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公告2009年第61号――公布赋予成品油批发、成品油仓储、原油仓储经营资格及注销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的企业名单
商务部公告
(2009年第61号)
依据《
行政许可法
》、《
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
》和《
原油市场管理办法
》的有关规定,经审核,决定赋予中国船舶燃料供应青岛公司、中海油销售汕头有限公司、黄骅港海丰船舶燃料供应有限责任公司、四川鑫朗能源实业有限公司、黄骅国企电力燃料有限公司、珠海市斗门区龙基发展有限公司、阳信凯瑞贸易有限公司7家企业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
赋予海南东方化工有限公司、南通嘉民港储有限公司、京唐港液体化工码头有限公司3家企业成品油仓储经营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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