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国家烟草专卖局党组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等三项法规的通知
(国烟党〔2009〕64号)
行业各直属单位党组(党委):
最近,
中共中央发布了《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中发[2009]7号),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中办发[2009]25号)和《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中办发[2009]26号)。《
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
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以下简称三项法规)的发布施行,是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的重要成果,是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必然要求,对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行业各直属单位党组(党委),国家局、总公司机关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学习领会中央精神,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贯彻执行三项法规的重要意义,认真做好三项法规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三项法规的学习工作。要把学习贯彻三项法规摆上重要议程,列入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要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广大党员干部系统学习三项法规,深刻领会三项法规的出台背景、全面把握三项法规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学深学透,要通过学习牢固树立纪律观念、责任意识和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以恪尽职守的模范行为和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带动和影响行业反腐倡廉建设水平的不断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