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认真贯彻落实三项法规
《问责规定》是规范问责工作、健全党政领导干部责任追究体系的一部重要法规,是对党政领导干部实行问责的基本依据。要围绕“双保”行动、地质找矿改革发展大讨论、构建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新机制、加强作风建设等中心工作,认真贯彻落实《问责规定》。对党政领导干部实行问责,要坚持严格要求、实事求是,权责一致、惩教结合,依靠群众、依法有序的原则。要明晰权责界限,建立主体明确、层级清晰、责任具体的岗位责任体系。把关系经济社会发展的大事要事、群众利益的琐事难事、社会稳定的急事特事层层细化、分解落实,建立健全“事有专管之人,人有明确之责,责有限定之期”的责任机制。要抓住决策严重失误、发生特别重大事故事件案件、政府职能部门管理监督不力、强令或授意实施违法行政行为、群体性或突发性事件处理失当、用人失察失误等事关全局、后果严重、影响恶劣的突出问题进行问责,强化讨不作为、乱作为、执行不力和严重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追究。要严格执行问责的程序规定,合理运用责令公开道歉、停职检查、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等五种问责方式,保障被问责的党政领导干部的合法权益。要把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与提高执行力结合起来,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结合起来,把事后问责与事前负责、及时问责与加强常态化管理结合起来,促进领导干部增加责任意识,严格履行职责。纪检监察和干部人事部门要切实履行自身职责,做好对领导干部工作失误、失当、失职问责线索的收集和处理,充分发挥问责制在党风廉政建设和提高执行力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巡视条例》是落实党章关于巡视工作规定、完善党内监督制度的一部重要党内法规。国土资源部巡视工作要依照《巡视条例》修订《中共国土资源部党组巡视工作暂行办法》,坚持巡视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完善巡视工作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按规定程序开展巡视工作,重点对被巡视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决定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部党组巡视组要增强依纪依法巡视的意识,牢牢抓住重点和关键,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巡视工作,着力了解真实情况、纠正发现的问题,努力提高巡视监督水平。
新修订的《廉洁从业规定》是适应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不断深入的需要,规范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行为的基础性法规。各直属单位要依照《廉洁从业规定》,对所管理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严格管理和监督,做到预防在先、关口前移。要从出资人监管的角度,对重点工作进行规范,把企业改制与管理人员廉洁自律结合起来,把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与企业业务工作结合起来,把执行廉洁从业规定与企业经营业绩考核、领导人员综合考评挂钩,加强对执行《廉政从业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依纪依法查处违反廉洁从业规定的行为,有效预防国有资产流失和滋生腐败的问题。
三、积极推进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