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
指标
| 评分标准
| 检查内容及结果
| 评分
| 备注
|
1.
组织管理(20分)
| 1.1政策与规划(8分)
| 1.1.1省(直辖市,自治区)卫生行政部门有领导分管全科医师岗位培训。(2分)
| 有领导分管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得2分;无为0分。
| 省级分管全科医师岗位培训
负责人名单并详细信息
有关会议纪要;
|
| |
1.1.2省(直辖市、自治区)卫生行政部门有晋升、聘岗、学费资助等系列配套政策。(1.5分)
| 有晋升、聘岗、学费资助等系列配套政策得1.5分;少一项扣0.5分。
| 晋升政策文件
有聘任管理文件
有学费资助文件
|
| |
1.1.3省、市有实施《中西部社区卫生人员培训项目》的工作计划、经费使用计划与年度总结。(3分)
| 有工作计划、经费使用计划与年度总结得3分;少一项扣1分。
| 工作计划
经费使用计划
年度总结
|
| |
1.1.4省(直辖市、自治区)卫生行政部门有基地建设的相关文件,有对带教师资的激励机制及师资队伍建设规划。(1.5分)
| 有相关文件、激励机制及建设规划得1.5分;少一项扣0.5分。
| 基地建设的相关文件
对带教师资的激励机制
的文件(有会议纪要)
师资队伍建设规划
|
| |
1.2组织机构(5分)
| 1.2.1有省(直辖市、自治区)级培训的管理机构和执行机构,机构分工合理、职责分明(2分)。
| 设有省级培训管理机构,机构分工合理、职责分明2分;机构分工不合理,扣0.5分;职责不分明,扣0.5分;无省级培训管理机构0分。
| 省级管理机构
机构设立的文件、报告、
有关会议纪要
人员任命的文件、报告、
有关会议纪要;
|
|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
指标
| 评分标准
| 检查内容及结果
| 评分
| 备注
|
1.
组织管理
(20分)
| 1.2组织机构(5分)
| 1.2.2每个地市有培训管理机构(分支)与执行机构。分工合理、职责分明(3分)。
| 设有地市级培训管理机构,机构分工合理、职责分明1.5分;机构分工不合理,扣0.5分;职责不分明,扣0.5分;无地市级培训管理机构0分。
| 市级级管理机构
机构设立的文件、报告、
有关会议纪要
人员任命的文件、报告、
有关会议纪要;
|
| |
设有地市级培训执行机构,机构分工合理、职责分明1.5分;机构分工不合理,扣0.5分;职责不分明,扣0.5分;无地市级培训管理机构和执行机构0分。
| 市级执行机构
机构设立的文件、报告、
有关会议纪要
人员任命的文件、报告、
有关会议纪要;
|
| |
1.3管理队伍
(7分)
| 1.3.1省(直辖市/自治区)地市卫生行政部门有专人分管全科医师岗位培训。(1.5分)
| 省级地市卫生行政部门有专人分管0.5分;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无专人分管扣0.5分;地市卫生行政部门无专人分管扣0.5分。
| 省级分管全科医师岗位培训
人员名单
地市分管全科医师岗位培训
人员名单
|
| |
1.3.2各培训基地(教学点)有分管领导;有职能(科室)部门;有专职人员负责培训管理工作(1.5分)。
| 有分管领导、职能科室、专职人员负责培训管理工作得1.5分;缺一项扣0.5分。
| 各培训基地的分管领导
职能(科室)部门分类
负责培训管理的人员名单
|
| |
1.3.3专职管理人员中至少有1名具有医学及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2分)
| 有具有医学及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的专职管理人员得2分,无为0分。
| 学位证书
| |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
指标
| 评分标准
| 检查内容及结果
| 评分
| 备注
|
1.组织管理(20分)
| 1.3管理队伍(7分)
| 1.3.4专职管理人员中至少有1名接受过省级及以上机构全科医学相关培训。(2分)
| 有接受过省级及以上机构全科医学相关培训的专职管理人员得2分;无为0分。
| 培训证书
| | |
2.培训条件(20分)
| 2.1经费投入(6分)
| 2.1.1每年的中央财政下拨的经费按时到位,专款专用,使用合理。(3分)
| 中央财政下拨的经费
06、07、08年专款专用,使用合理得3分;一项不符合扣1分;
| 查阅文件、
拨款依据、
经费使用相关管理制度规定
经费的使用发票
|
| |
2.1.2严格按照《中西部地区城市社区卫生人员培训项目管理方案》执行(1分)。
| 严格按照《中西部地区城市社区卫生人员培训项目管理方案》执行得1分;无为0分。
| 执行与《中西部地区城市社区卫生人员培训项目管理方案》符合
经费管理方案
| | |
2.1.3有省(直辖市/自治区)及市级配套的培训经费及经费使用管理办法。(2分)
| 有省及市级配套的培训经费得1分;无省级配套培训经费扣0.5分;无地市配套经费扣0.5分。
| 配套经费的拨款依据
省级
地市
|
| |
有省及市级配套的培训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得1分。无省级的扣0.5分;无地市级的扣0.5分。
| 配套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相关文件(上交)
省级
地市
| |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
指标
| 评分标准
| 检查内容及结果
| 评分
| 备注
|
2.培训条件(20分)
| 2.2教学条件
(4分)
| 2.2.1有省级(直辖市、自治区)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理论培训基地、临床培训基地、社区培训基地,能基本满足培训需求。各基地符合卫生部培训标准(1.5分)。
| 有省级(直辖市、自治区)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理论培训基地、临床培训基地、社区培训基地得0.5分;无0分;
|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认可
理论培训基地
临床培训基地
社区培训基地
|
| |
各基地能基本满足培训需求得0.5分;无0分;
| | | |
各基地符合卫生部培训标准得0.5分;无0分;
| | | |
2.2.2各类培训基地(教学点)有专用教室及配备必需的教学设备(1分)。
| 有专用教室和配备必需教学设备得1分;缺一项扣0.5分
| 专用教室
教学设备
|
| |
2.2.3 可以妥善解决学员必需的生活问题(1.5分)。
| 妥善解决2分;基本解决1分;不能妥善解决0分。
| 学员访谈
| | |
2.3师资队伍(10分)
| 2.3.1 各类基地有相对固定的全科医学师资队伍,师资队伍结构合理(2分)。
| 有相对固定的师资0.5分;经过全科医学培训1分;师资结构合理0.5分。
| 师资名单
培训合格证书
|
|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
指标
| 评分标准
| 检查内容及结果
| 评分
| 备注
|
2.培训条件(20分)
| 2.3师资队伍
(10分)
| 2.3.2理论课和临床培训基地师资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社区培训基地师资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中级及以上职称(3分)。
| 理论课师资:
都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得1分;不全是0.5分;无0分;
| 理论课师资名单
学历证书
职称证书
|
| |
临床培训基地师资:
都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得1分;不全是0.5分;无0分;
| 临床培训基地师资名单
学历证书
职称证书
|
| |
社区培训基地师资:
是大专及以上学历并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得1分;不全是0.5分;无0分。
| 社区培训基地师资名单
学历证书
职称证书
|
| |
2.3.3省(直辖市、自治区)级卫生行政部门近3年举办过中西部社区卫生人员师资培训班。或委托办班(3分)。
| 06、07、08年举办过中西部社区卫生人员师资培训班,或有委托举办的得3分,有一年没举办或委托培训的扣1分。
| 举办社区卫生人员师资培训班
培训通知(上交)
培训大纲(上交)
培训计划(上交)
培训执行总结
委托举办的
培训通知(上交)
培训大纲(上交)
培训委托书
培训执行总结(上交)
培训计划(上交)
|
|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
指标
| 评分标准
| 检查内容及结果
| 评分
| 备注
|
2.培训条件(20分)
| 2.3师资队伍(10分)
| 2.3.4.师资培训率%
=参加国家、省级正规师资培训人数/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师资总数×100%(2分)。
| 正规师资培训率%
≥80% 2分;≥60% 1.5分;≥40% 1分;≥20% 0.5分;<20% 0分。
| 参加师资培训的师资名单(人数)
岗位培训师资的人员名单(人数)
|
|
|
3.培训实施(30分)
| 3.1计划、大纲、教材(7分)
| 3.1.1省级(直辖市、自治区)按照卫生部岗位培训大纲制定教学计划,理论、实习学时达到大纲要求(2分)。
| 有教学计划,符合要求1分;有教学计划,基本符合要求0.5分;无计划0分。
| 教学计划(上交)
|
| |
理论、实习学时达标1分;一项不符扣0.5分
| 实习学时安排
理论学时安排
|
| |
3.1.2有教学进度表、课程表、临床轮转表,社区实习安排等(3分)。
| 有教学进度表、课程表、临床轮转表,社区实习安排,课件及备课笔记得3分;缺一项扣0.5分。
| 教学进度表(上交)
课程表(上交)
临床轮转表(上交)
社区实习安排(上交)
课件及备课笔记(上交)
|
| |
3.1.3使用卫生部科教司推荐教材或根据卫生部培训大纲编写的教材(2分)。
| 有教材,符合要求2分;有教材,基本符合要求1分;无教材0分。
| 教材
| | |
3.2教学过程管理
| 3.2.1省(直辖市、自治区)级卫生行政部门有近2年完整的中西部社区卫生人员培训档案及相关材料(3分)。
| 06年有培训档案,完整得1分;有档案,不完整得0.5分;无档案0分;
| 06年的培训档案
| |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
指标
| 评分标准
| 检查内容及结果
| 评分
| 备注
|
3.培训实施(30分)
| 3.2教学过程管理
(6分)
| 3.2.1省(直辖市、自治区)级卫生行政部门有近2年完整的中西部社区卫生人员培训档案及相关材料(3分)。
| 07年有培训档案,完整得1分;有档案,不完整得0.5分;无档案0分;
| 07年的培训档案
| |
|
08年有培训档案,完整得1分;有档案,不完整得0.5分;无档案0分;
| 08年的培训档案
| |
|
3.2.2省(直辖市、自治区)级近两年来每年召开专题教学研讨会研究中西部社区卫生人员培训工作(1.5分)。
| 06年召开0.5分;无0分;
| 会议通知(上交)
会议纪要(上交)
|
|
|
07年召开0.5分;无0分;
| 会议通知(上交)
会议纪要(上交)
|
|
|
08年召开0.5分;无0分
| 会议通知(上交)
会议纪要(上交)
|
|
|
3.2.3省级(直辖市、自治区)卫生行政部门近两年来每年开展中西部社区卫生人员培训检查督导工作(1.5分)。
| 06年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开展培训检查督导0.5分;无0分
| 督导通知(上交)
督导方案(上交)
督导总结(上交)
|
| |
07年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开展培训检查督导0.5分;无0分
| 督导通知(上交)
督导方案(上交)
督导总结(上交)
|
| |
08年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开展培训检查督导0.5分;无0分
| 督导通知(上交)
督导方案(上交)
督导总结(上交)
|
|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
指标
| 评分标准
| 检查内容及结果
| 评分
| 备注
|
3.培训实施(30分)
| 3.3考试管理(13分)
| 3.3.1理论课考试由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统一命题,省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统一考试、统一阅卷(2.5分)。
| 理论课考试由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统一命题1分;否0分。
| 考题:
| |
|
由省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统一考试、统一阅卷得1.5分;缺一项扣0.5分。
| 管理部门
管理人员
考试方案(上交)
阅卷方案(上交)
|
|
|
3.3.2省(直辖市、自治区)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统一的临床技能考试(2分)。
| 有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统一的临床技能考试得2分;有统一的临床技能考试,但不是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得1分;无0分。
| 上一年考试情况
| |
|
3.3.3有考试管理规章制度,考务工作规范,能严格执行且有记录(5.5分)。
| 有考试管理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得2分;有制度,未严格执行1分;无制度0分;
| 管理规章制度(上交)
| |
|
有考试程序0.5分
| 考试通知
学员名单
考场分布
各考场负责人名单
|
|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
指标
| 评分标准
| 检查内容及结果
| 评分
| 备注
|
3.培训实施(30分)
| 3.3考试管理(13分)
| 3.3.3有考试管理规章制度,考务工作规范,能严格执行且有记录(5.5分)。
| 试卷管理0.5分
| 考试申请
试卷保管制度
负责人
|
|
|
考生守则0.5分
| 考生守则
抽查学生是否知道该守则
|
|
|
考场规则0.5分
| 考场规则文件
执行状况(抽查3个考场)
|
|
|
监考规则0.5分
| 监考规则
监考教师一览表
监考状况(抽查考场)
|
|
|
考场纪律0.5分
| 抽查考场
发卷过程
答题过程
交卷过程(复印10份学生答卷)
|
|
|
考试考卷情况报告0.5分
| 试卷分析(附加分)
成绩单
报告
|
|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
指标
| 评分标准
| 检查内容及结果
| 评分
| 备注
|
3.培训实施
| 3.3考试管理(13分)
| 3.3.4有理论授课、临床实习、社区实习各阶段考核情况记录(3分)。
| 有理论授课、临床实习、社区实习各阶段考核情况记录得1.5分;缺一项扣0.5分。
| 各阶段考核安排
负责机构和负责人
各阶段考核情况记录
|
|
|
有考试通知、考生名单、考试成绩分析报告得1.5分;缺一项扣0.5分。
| 各阶段考核通知
各阶段考核学员名单
各阶段考场分布
.各考场负责人一览表
|
|
|
3.4证书管理(4分)
| 3.4.1 由省(直辖市、 自治区)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统一颁发岗位培训合格证书(2分)。
| 有岗位培训合格证书,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统一颁发2分;有岗位培训合格证书,不是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统一颁发得1分;无岗位培训合格证书0分。
| 查阅证书
证书发放审核登记册
|
|
|
3.4.2有证书发放审核制度,并严格执行(2分)。
| 有证书发放审核制度,并严格执行2分;有证书发放审核制度,没有严格执行1分;无证书发放审核制度0分。
| 证书发放审核文件(上交)
查阅审核制度和程序
|
|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
指标
| 评分标准
| 检查内容及结果
| 评分
| 备注
|
4.培训效果(30
分)
| 4.1培训完成情况
(13.5分)
| 4.1.1近两年骨干医师年培训完成率%
=全省已接受骨干培训的社区医生数量/全省计划接受骨干培训的社区医生数量×100%(按年度计算)(4.5分)。
| 06年骨干医师培训完成率% ≥80% 1.5分;≥60% 1分;≥40% 0.5分; <40% 0分。
| 06年学员名单(人数)
06年应接受培训的社区医生总数
|
|
|
07年骨干医师培训完成率% ≥80% 1.5分;≥60% 1分;≥40% 0.5分; <40% 0分。
| 07年学员名单(人数)
06年应接受培训的社区医生总数
|
|
|
08年骨干医师培训完成率% ≥80% 1.5分;≥60% 1分;≥40% 0.5分; <40% 0分。
| 08年学员名单(人数)
06年应接受培训的社区医生总数
|
|
|
4.1.2近两年全科医师年岗位培训完成率%=全省已接受岗位培训的全科医生数量/全省计划接受岗位培训的全科医生数量×100%(按年度计算)(4.5分)。
| 06年全科医师培训完成率% ≥80% 1.5分;≥60% 1分;≥40% 0.5分; <40% 0分。
| 06年学员名单(人数)
06年已接受培训的社区医生总数
|
| |
07年全科医师培训完成率% ≥80% 1.5分;≥60% 1分;≥40% 0.5分; <40% 0分。
| 07年学员名单(人数)
07年已接受培训的社区医生总数
|
| |
08年全科医师培训完成率% ≥80% 1.5分;≥60% 1分;≥40% 0.5分; <40% 0分。
| 08年学员名单(人数)
08年已接受培训的社区医生总数
|
|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
指标
| 评分标准
| 检查内容及结果
| 评分
| 备注
|
4.培训效果(30分)
| 4.1培训完成情况(
13.5分)
| 4.1.3近两年社区护士年岗位培训完成率%=全省已接受岗位培训的社区护士数量/全省计划接受岗位培训的社区护士数量×100%(按年度计算)(4.5分)。
| 06年社区护士培训完成率% ≥80% 1.5分;≥60% 1分;≥40% 0.5分; <40% 0分。
| 06年学员名单(人数)
06年已接受培训的社区护士总数
|
|
|
07年社区护士培训完成率% ≥80% 1.5分;≥60% 1分;≥40% 0.5分; <40% 0分。
| 07年学员名单(人数)
07年已接受培训的社区护士总数
|
|
|
08年社区护士培训完成率% ≥80% 1.5分;≥60% 1分;≥40% 0.5分; <40% 0分。
| 08年学员名单(人数)
08年已接受培训的社区总数
|
|
|
| 4.2培训质量
(
16.5分)
| 4.2.1.抽查学员考试。 (笔试:理论考试;技能考试:临床和社区实际操作考试)(8分)
| 考试评分依据
①笔试平均成绩
75分以上4分;60--74分以上3分;50--59分以上2分;
40--49分以上1分;49分以下0分
| 1.随机抽查10份试卷并统计成绩
|
| |
②实践技能成绩
75分以上4分;60--74分以上3分;50--59分以上2分;
40--49分以上1分;49分以下0分
| 1. 实践技能考核详见《评估操作手册》
2. 全省随机抽取5个骨干学员进行技能考试
| 3.
|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
指标
| 评分标准
| 检查内容及结果
| 评分
| 备注
|
4.培训效果
(30分)
| 4.2培训质量
(
16.5分)
| 4.2.2教学质量反馈:
接受培训人员对课程设置满意率;接受培训人员对培训服务满意率(4分)。
| 接受培训人员对课程设置满意率。平均分〉≥ 80% 2分;
≥ 60% 1.5分;
≥ 40% 1分;
≥20% 0.5分;
〈 20% 0分
| 发放学员培训质量反馈评估表;
开学员座谈会
|
|
|
接受培训人员对培训服务满意率。平均分〉≥ 80% 2分;
≥ 60% 1.5分;
≥ 40% 1分;
≥20% 0.5分; 〈 20% 0分。
| 发放学员培训质量反馈评估表;
开学员座谈会
|
| |
4.2.3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评价:从医德医风、职业素质、社区卫生服务工作能力、工作表现等方面综合评价(4.5分)。
|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评价:
1.医德医风、职业素质
优 1.5分;
良 1分;
可 0.5分
差 0分;
| 召开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人员座谈会(5个机构,人员总数10名以上)
| | |
2.社区卫生服务工作能力及工作表现:
优 3分;
良 2分;
可 1分;
差 0分;
| 召开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人员座谈会(5个机构,人员总数10名以上)
| |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
指标
| 评分标准
| 检查内容及结果
| 评分
| 备注
|
附加分
| 特色与创新
| 1.有配套教材(1.5分)。
| 有配套教材得1分,无0分
| 配套教材
| |
|
有配套光盘0.5分,无0分
| 教学光盘
| |
|
2.表彰先进(1.5分)。
| 每年表彰先进1.5分,无0分
| 表彰通知
会议纪要
|
| |
3.有社区卫生人员在职培训的科研立项;有省级以上刊物发表的关于社区卫生人员在职培训的文章(2分)。
| 具有省(直辖市、自治区)部级立项课题3项以上1分;一项0.5分;无课题0分。
发表论文5篇以上1分;少于5篇0.5分;无发表论文0分。
| 立项课题相关资料
查阅课题立项书
结题报告
相关文件
论文复印件(上交)
|
| |
4.有试卷分析(1.5分)
| 三年都有试卷分析为1.5分;其中两年有试卷分析为1分;一年有试卷分析为0.5分。
| 06年的试卷分析
07年的试卷分析
08年的试卷分析
| | |
其他(如:安排学员在社区轮流实习,学习各社区的强项,紧紧围绕新医改根据科学发展观做培训规划等)
(此项由该省具体填写,并附相关文件或材料)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