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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关于下达外商投资企业2009年度第二批焦炭、稀土出口配额数量的通知

商务部关于下达外商投资企业2009年度第二批焦炭、稀土出口配额数量的通知
(商资函[2009]73号)


  根据外商投资企业配额许可证管理的有关规定,现将2009年外商投资企业第二批焦炭、稀土出口配额数量下发你们。请通知相关企业凭此文按规定申领出口许可证。

  请你们认真做好本地区外商投资企业焦炭、稀土出口配额的组织实施工作,并将执行情况随时反馈我部。对于需调减、增加或新核定出口规模的外商投资企业申请,请及时进行初审后上报我部。

  附件:2009年外商投资企业第二批焦炭、稀土出口配额

  二〇〇九年九月八日

  附件:2009年外商投资企业第二批焦炭、稀土出口配额

  品名:焦炭                            单位:吨

省市

企业

数量

备注

山西

山西金昌煤炭气化有限公司

40,000

 

山西介休安泰焦化有限公司

115,500

 

山西三佳煤化有限公司

120,000

 

山西宏安焦化科技有限公司

80,000

 

山西森润铸造焦有限公司

60,000

 

山西楼东俊安煤气化有限公司

105,000

 

山西惠通达焦化有限公司

25,000

 

山西介休三盛焦化有限公司

25,000

 

山西海姿焦化有限公司

7,500

 

云南

曲靖大为焦化制供气有限公司

12,500

 

河南

安阳松下炭素有限公司

500

 

合计

59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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