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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中央关于开展共青团、少先队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试点工作的通知

共青团中央关于开展共青团、少先队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试点工作的通知
(中青发[2009]9号)


共青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全国铁道团委、全国民航团委、中央直属机关团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团工委、中央金融团工委、中央企业团工委:

  团中央书记处决定,自2009年6月起,在全国范围内确定一批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试点单位,开展为期一年的团、队建设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单位

  在各省级团委推荐的基础上,团中央确定了10个类别共660个共青团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试点单位、200个少先队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试点单位(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推进步骤

  1.准备阶段(2009年6至8月)。深入调查研究,摸清试点单位青年和共青团、少先队工作的基本情况,制订具体试点方案,梳理试点工作的主要突破方向,为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做好基础性工作。

  2.第一轮推动阶段(2009年9月至11月)。着力在创新组织设置、扩大组织覆盖、探索基层组织吸引和凝聚青少年的有效方式、找准活跃基层工作的有效载体、构建基层工作保障体系等方面进行大胆探索,努力破解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中长期存在的突出问题,积极实践全团总结提炼的关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的重要工作原则和方法路径。

  3.中期总结评估阶段(2009年12月)。对第一阶段推进情况进行小结和阶段性评估,初步归纳提炼具有推广价值的探索创新;认真分析遇到的问题和存在的不足,指导各地对试点推进方案进行优化。

  4.第二轮推动阶段(2010年1月至3月)。进一步巩固第一轮推动阶段取得的成果,探索建立相关长效机制;积极借鉴其他试点单位的经验,针对中期总结评估阶段发现的问题和不足进行有针对性的整改提高。

  5.总结阶段(2010年4月至5月)。对试点的情况、成效和经验进行总结,召开加强团队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试点经验交流会,深入挖掘试点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以适当的形式向全团推广。

  三、工作要求

  《关于推荐共青团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试点单位、少先队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试点单位有关事宜的通知》(中青办发〔2009〕18号)中已经对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试点工作的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做了明确。为确保试点工作按照团中央书记处的要求有序推进,取得实效,现将有关工作要求强调如下。

  1.突出工作重点。(1)坚持党建带团建,充分借助党建工作近年来在基层形成的新格局和新成果,注意在工作空间、工作内容上尽量与党建相融合;争取党组织支持,在新兴领域探索团建工作的有效载体和创新模式。(2)着眼普遍性,注重在试点工作中紧密结合企业、农村、学校、社区等各类组织的根本功能和任务,以及不同青年群体交流、沟通、联络和聚集方式的新变化,找准并提炼出具有推广价值的普遍性规律。(3)重点研究共青团工作中长期存在、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在试点工作中积极探索干部配备、经费保障、基层组织制度设计等方面的有效做法。(4)注重把团中央的思考与基层组织的创造相结合,进一步领会和切实运用已经形成共识的关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的重要工作原则。(5)敢于破解难点问题,对于青年自组织的联系与合作、网络团建等目前仍需进一步探索的课题,要鼓励试点单位解放思想,大胆创新,充分发挥基层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努力探索有效的解决途径。

  2.明确工作职责。团中央有关部门和各省级团委负责试点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推进工作,并分别直接联系指导若干试点单位,保证试点单位全覆盖。团中央明确,企业、城市社区、机关事业单位、行业、适应经济活动和商业模式新变化等5类试点由团中央城市青年工作部负责联系,农村试点由团中央农村青年工作部负责联系,学校试点由团中央学校部负责联系,统筹城乡、青年自组织、互联网等3类试点由团中央组织部负责联系,少先队试点由团中央少年部负责联系。试点单位所在县(区)有派驻干部的,派驻干部要将指导和推动试点工作作为重要任务。试点单位所在县(区)没有干部派驻的,相关责任单位要结合工作需要,为每个试点单位确定一名工作经验丰富的专职团干部担任试点工作指导员。相关责任单位要加强对试点工作全过程的督导,绝不能应付、敷衍,做表面文章。

  3. 沟通工作动态。各试点单位要直接向团中央有关部门和省级团委及时报送试点工作动态,就试点工作的进展情况、存在问题、采取措施等进行及时沟通,并于每阶段试点工作结束1周内报送阶段总结报告,于全部试点工作结束1个月内报送试点工作总报告。团中央将通过中国共青团网站及时发布各地试点工作的好做法,促进各试点单位之间的信息交流。

  4. 挖掘典型经验。各试点单位要围绕试点工作的重点任务,对试点工作中探索出的好经验、好做法以及发现的主要问题进行总结和分析,并及时上报。相关责任单位要注重挖掘和提炼试点工作实践中形成的典型经验,加强对共青团、少先队建设理论的深入研究,提炼普遍规律,以利全团、全队推广。

  团中央有关部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组 织 部:张 华 李江波
  联系电话:(010)85212704 85212768
  传  真:(010)85212172
  电子信箱:tzyzzc@126.com

  城市青年工作部:李 锐 孙 波
  联系电话:(010)85212817 85212081
  传  真:(010)85212081
  电子信箱:tzysqc@vip.163.com

  农村青年工作部:王学坤 李 昊
  联系电话:(010)85212021 85212810
  传  真:(010)85212804
  电子信箱:qnzx2024@163.com

  学 校 部:李 骥 岳 伟
  联系电话:(010)85212256 85212180
  传  真:(010)85212336
  电子信箱:daxuechu@sina.com

  少 年 部:郑 凯 上官建红
  联系电话:(010)85212461 85212654
  传  真:(010)85212090
  电子信箱:xwc1104@sina.com

  附件:1.企业试点工作推进方案和试点单位名单
  2.城市社区试点工作推进方案和试点单位名单
  3.机关事业单位试点工作推进方案和试点单位名单
  4.农村试点工作推进方案和试点单位名单
  5.学校试点工作推进方案和试点单位名单
  6.行业试点工作推进方案和试点单位名单
  7.适应经济活动和商业模式新变化试点工作推进方案和试点单位名单
  8.统筹城乡试点工作推进方案和试点单位名单
  9.青年自组织试点工作推进方案和试点单位名单
  10.互联网试点工作推进方案和试点单位名单
  11.少先队试点工作推进方案和试点单位名单

共青团中央
2009年6月22日

  附件1:
  企业试点工作推进方案和试点单位名单

  一、试点工作推进方案

  (一)主要任务

  1. 探索建立活跃企业青年工作的机构和机制。坚持党建带团建,推动企业团的建设与党的建设紧密结合,探索团的组织机构设置、团干部选配的有效方式,切实发挥组织青年、引导青年、服务青年、维护青年权益的作用,增强团的内在活力,夯实团建基础,建立符合企业特点和共青团工作特点的企业青年工作新格局。

  2. 探索企业共青团工作新载体。紧紧围绕企业生产经营,探索服务企业、服务青年职工成长发展,提升青年职工技术技能的有效方式,寻求新的工作切入点,广泛开展思想性、技能性、文化性活动,丰富青年生活,促进青年成长,全面活跃企业共青团和青年工作。

  3. 探索团员教育和管理的新方式。结合企业改革发展实际,健全和完善团员教育和管理的方式方法,加强团员意识教育,深化分类管理办法,努力使团的组织网络覆盖全体青年职工,团的工作和活动影响全体青年职工。

  (二)推进步骤

  1.准备阶段(2009年6月-2009年8月)

  (1)深入开展调研论证。深入各试点单位进行调研,了解企业团建的工作基础和存在的问题,并与企业党政领导和有关部门进行沟通,征求相关方面的意见,推动试点工作与企业党建工作的有效结合。

  (2)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指导试点企业围绕试点工作的原则、任务、要求,结合企业实际,从目标任务、基本途径和工作措施等方面制定科学合理、目标明确、切实可行、任务明晰的具体实施方案。

  2.第一轮推动阶段(2009年9月-2009年11月)

  (1)探索建立活跃企业青年工作的机构和机制

  建立健全团的组织机构,凡是符合条件的都要建立团的组织,在企业改革重组的过程中,不随意撤并团的组织机构,调整党组织设置时同步考虑团的组织设置;探索成立青年工作委员会或青年工作部,由团委书记兼任青年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或青年工作部部长,与企业团委合署办公,加强党委对共青团和青年工作的领导;进一步探索专兼职相结合的团干部配备方式,企业(集团)按规定配备专职团委书记,同时选拔生产、经营、研发等重要岗位的青年业务骨干兼任团委副书记,企业(集团)所属二级、三级单位团委书记或团总支(支部)书记,有条件的配备专职人员,没有条件的选拔青年业务骨干兼任,并落实相应的政治经济待遇和岗位津贴。

  (2)探索企业共青团工作新载体

  紧紧围绕企业生产经营,探索服务企业、服务青年职工成长发展,提升青年职工技术技能的有效方式,寻求新的工作切入点,广泛开展思想性、技能性、文化性活动,丰富青年生活,促进青年成长;探索发挥团组织在企业文化建设中的作用。寻找新途径和新载体,深入参与企业文化建设,形成既保持团组织特点,又融入企业文化的有效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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