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告
(2009年第16号)
依据《
矿山救护队资质认定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号)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
矿山救护队资质认定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安监总办字〔2005〕211号),经审核,六枝工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救护大队取得矿山救护队一级资质,邵阳市煤矿救护大队等4个单位取得矿山救护队二级资质。现将本次取得矿山救护队资质单位名单予以公布。
附件:取得一级、二级资质矿山救护队名单
二○○九年九月八日
附件
取得一级、二级资质矿山救护队名单
一、一级资质矿山救护队(1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