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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09年第16号--取得一级、二级资质矿山救护队名单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告
(2009年第16号)


  依据《矿山救护队资质认定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号)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矿山救护队资质认定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安监总办字〔2005〕211号),经审核,六枝工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救护大队取得矿山救护队一级资质,邵阳市煤矿救护大队等4个单位取得矿山救护队二级资质。现将本次取得矿山救护队资质单位名单予以公布。

  附件:取得一级、二级资质矿山救护队名单

  二○○九年九月八日

  附件
  取得一级、二级资质矿山救护队名单

  一、一级资质矿山救护队(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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