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运行中做好电气设备、火灾自动报警控制设备的监控,发现报警按规定程序处置。
4.发生火灾事故时,按火灾事故应急预案,立即报告列车调度员,指挥随车机械师、列车长处理有关行车、列车防护和事故救援等工作,负责CRH1、CRH3、CRH5型动车组车门集控开关,负责通知CRH2型动车组随车机械师集控开关车门。
5.学习消防知识,达到“三懂三会”。
6.做好动车组终到后退乘前对驾驶室的安全检查和交接。
第十五条 随车机械师岗位防火职责
1.出库前,按照作业标准检查确认电气、消防设备状态,做好联检交接。
2.在运行中,按规定巡视、检查车辆电气、火灾自动报警控制器等设备,发现隐患故障及时妥善处置。
3.发生火灾时,按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及时通知司机采取停车措施或使用紧急制动阀停车;在司机指挥下做好有关行车、列车防护和事故救援工作,负责CRH2型动车组集控开关车门操作。
4.按规定操作动车组设备,指导客运人员正确使用设备,制止纠正违章行为。
5.做好动车组终到后的安全检查和交接。
第十六条 客运乘务员岗位防火职责
1.严格遵守动车组消防安全规章制度,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坚守岗位,落实防火措施。
2.认真巡视车厢,及时制止旅客吸烟。
3.加强运行中对电气设备、火灾自动报警显示屏的监视,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发现报警及故障,及时向列车长或随车机械师报告。
4.学习消防知识,达到“三懂三会”,熟练掌握火灾应急处置预案。
5.做好查堵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工作,发现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及时报告列车长妥善处理。
6.发生火灾时,按火灾事故应急预案立即通知列车长和司机,及时疏散旅客,扑救初起火灾,维护秩序,保护旅客安全。
第十七条 乘警岗位防火职责
1.依照有关消防法律法规的规定,负责动车组消防监督检查,查处违反消防管理行为,督促乘务人员落实岗位防火责任制。
2.做好运行中的巡视检查,发现隐患,督促整改。
3.发生火灾时,在列车长领导下,按照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做好火灾扑救、现场保护和调查取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