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金属工艺(煅制工艺)
·材料和工具的准备
·画稿的拷贝方法(如何把画稿拷贝到铁板或铜板上)
·金属材料的剪裁方法
·金属材料的加热方法
·起伏关系的煅制方法
·表面肌理的煅制方法
·镂空的方法
·焊接的方法
·铆接的方法
·表面处理方法
(5)蜡染工艺
·材料、工具的准备(织物面料、防染蜡、染料、蜡刀、毛笔)
·画稿的拷贝方法
·蜡绘的方法
·冰纹的效果及运用
·浸染
·除蜡的方法
·漂洗
(二)课程教学
1.从学生的基础条件和学习条件出发,因材施教,循序渐进,在重视掌握传统工艺方法的同时,鼓励学生在实际操作中有所创新。
2.加强对优秀工艺作品的介绍、赏析,组织参观有地方特点的工艺美术和民间美术博物馆、作坊。培养学生的工艺审美能力,提高学生对材料美、技艺美的鉴赏水平。
3.在教学过程中给学生以教学法启迪,了解如何进行工艺的技术操作教学。
4.教师指导与学生相互观摩、交流相结合;教师讲评与学生讨论相结合。
三、课程实施与评价
(一)学时、学分
本课程总学时为60学时。学生修完本课程全部内容,成绩合格,可获3学分。建议在第四学期开设本课程,在《设计基础》、《中国民间美术》课程之后开设,全部学程为1个学期。
(二)教学基本条件
1.教师
教师应具有良好的师德、较高的专业素质及较强的动手能力,一般应具备讲师、工艺美术师以上职称或本专业硕士以上学位。课程中可聘请当地工艺美术大师举办讲座、进行操作演示。
2.教学设备
(1)配备多媒体教学设备。
(2)配备与教学内容相关的图书、期刊、音像资料、实物资料和网络资源等。
(3)配备工艺制作工具和供工艺操作教学用的工作室、工坊。
(三)课程评价
1.工艺操作是否符合基本要求和规范;作业工艺的精良程度;对形式法则、材质美感的理解及运用效果。
2.教师与学生的自评、互评相结合。可在学生间进行互教、互评考核,检查学生对课程教学方法的掌握程度。
3.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形成性评价主要由学生的学习态度、学习方法、学习效果和解决问题的方式、课内外作业完成情况等部分组成,作为平时成绩。终结性评价是课程结束时的作业成绩。课程总成绩中,平时成绩可占40%,作业成绩可占60%。
附件2: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美术学(教师教育)本科专业必修课程学时、学分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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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期│第一学│第二学│第三学│第四学│第五学│第六学│第七学│第八学│课程总学│课程学│
│ │ 期 │ 期 │ 期 │ 期 │ 期 │ 期 │ 期 │ 期 │ 时 │ 分 │
│课程 │ │ │ │ │ │ │ │ │ │ │
├──────┼───┼───┼───┼───┼───┼───┼───┼───┼────┼───┤
│《绘画基础》│ 60 │ 60 │ 40 │ │ │ │ │ │ 160 │ 8 │
├──────┼───┼───┼───┼───┼───┼───┼───┼───┼────┼───┤
│《美术表现》│ │ │ │ 60 │ 60 │ 40 │ │ │ 160 │ 8 │
├──────┼───┼───┼───┼───┼───┼───┼───┼───┼────┼───┤
│《设计基础》│ 40 │ 40 │ │ │ │ │ │ │ 80 │ 4 │
├──────┼───┼───┼───┼───┼───┼───┼───┼───┼────┼───┤
│《设计与制作│ │ │ │ │ 60 │ 80 │ │ │ 140 │ 7 │
│ 》 │ │ │ │ │ │ │ │ │ │ │
├──────┼───┼───┼───┼───┼───┼───┼───┼───┼────┼───┤
│《中国美术史│ │ 60 │ │ │ │ │ │ │ 60 │ 3 │
│ 》 │ │ │ │ │ │ │ │ │ │ │
├──────┼───┼───┼───┼───┼───┼───┼───┼───┼────┼───┤
│《外国美术史│ │ │ 60 │ │ │ │ │ │ 60 │ 3 │
│ 》 │ │ │ │ │ │ │ │ │ │ │
├──────┼───┼───┼───┼───┼───┼───┼───┼───┼────┼───┤
│《美术概论》│ │ │ │ 60 │ │ │ │ │ 60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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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鉴赏与│ │ │ │ │ 60 │ │ │ │ 60 │ 3 │
│ 批评》 │ │ │ │ │ │ │ │ │ │ │
├──────┼───┼───┼───┼───┼───┼───┼───┼───┼────┼───┤
│《中小学美术│ │ │ │ │ │ 60 │ │ │ 60 │ 3 │
│ 教学论》 │ │ │ │ │ │ │ │ │ │ │
├──────┼───┼───┼───┼───┼───┼───┼───┼───┼────┼───┤
│《美术教育实│ │ │ │ 10 │ 10 │ │ 60 │ 40 │ 120 │ 6 │
│ 习》 │ │ │ │ │ │ │ │ │ │ │
├──────┼───┼───┼───┼───┼───┼───┼───┼───┼────┼───┤
│《中国民间美│ │ │ 40 │ │ │ │ │ │ 40 │ 2 │
│ 术》 │ │ │ │ │ │ │ │ │ │ │
├──────┼───┼───┼───┼───┼───┼───┼───┼───┼────┼───┤
│《工艺基础》│ │ │ │ 60 │ │ │ │ │ 60 │ 3 │
├──────┼───┼───┼───┼───┼───┼───┼───┼───┼────┼───┤
│ 每学期学时 │ 100 │ 160 │ 140 │ 190 │ 190 │ 180 │ 60 │ 40 │ 1060 │ 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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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关于《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美术学(教师教育)本科
专业必修课程教学指导纲要》编制的说明
为落实《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美术学(教师教育)本科专业课程设置指导方案(试行)》(教体艺〔2005〕2号)(以下简称《课程指导方案》),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组织相关专家成立了《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美术学(教师教育)本科专业必修课程教学指导纲要》(以下简称《课程纲要》)研制课题组。课题组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历时两年,数易其稿,完成了专业必修课程学时、学分分配方案及12门必修课程教学指导纲要的撰写工作。期间,课题组请国内相关领域专家对各门课程纲要进行了认真论证、审读、修改,随后向全国60余所高校的美术院系征求意见,在此基础上,于2009年4月在杭州召开了“《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美术学(教师教育)本科专业必修课程教学指导纲要(征求意见稿)》研讨会”,根据会议所提意见和建议,课题组专家对《课程纲要》进行修订和完善,并于2009年5月在北京请课题组核心成员对12门必修课程教学指导纲要进行认真细致的统稿,完成了《课程纲要》的研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