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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关于印发《农业广播电视学校教学管理办法》的通知

  2.设置全国统开专业,建设统开课程;编制指导性教学计划,制定教学辅导大纲;组织编写文字教材和自学辅导材料;制作配套的声像教材和教学课件;建设试题库,负责中央农广校统考课程考试命题。
  3.统筹农广校体系专兼职教师及管理人员的继续教育和培训,开展教学改革、教学研究、教学经验交流和国际交流等活动。
  4.组织农广校体系的教学检查与督导。
  5.搭建现代农业远程教育培训平台,为教师和学员学习提供服务。
  第九条 省级农广校教学管理
  1.制定省级农广校的教学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接受上级农广校的指导与检查,对下级农广校教学进行指导和服务。
  2.根据本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选择开设全国统开专业,自主开设地区性专业;制定教学计划;组织选订中央农广校编写和制作的媒体教材;组织编写和制作地区性文字教材、自学辅导材料及配套的声像教材和教学课件;负责省级农广校统考课程考试命题。
  3.组织下级农广校教学管理人员的继续教育和培训,开展教学改革、教学研究、教学经验交流和国际交流等活动。
  4.组织开展下级农广校的教学检查与督导。
  5.搭建地区性现代农业远程教育培训平台,为本地区教师和学员提供服务。
  第十条 地级分校教学管理
  1.执行上级农广校的教学管理制度,落实教学环节。
  2.接受上级农广校的指导与检查,指导、检查和督导县级分校教学管理工作。
  3.组织县级分校教学管理人员的继续教育和培训,总结交流教学经验,并及时反馈信息,搭建县级分校和上级农广校的信息联系平台。
  第十一条 县级分校教学管理
  1.执行上级农广校的有关教学管理规定,制定本校的教学管理细则。
  2.接受上级农广校的指导与检查,实施教学计划,落实教学环节,确保教学质量。
  3.负责组织学员参加生产实践活动,强化技能教学。
  4.负责组建乡镇(村、站)教学班,配备班主任和辅导教师。
  5.开展教学自查和自评。
  第十二条 乡镇(村、站)教学班教学管理
  1.负责挂牌,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并张榜公示。
  2.执行县级分校的教学安排,做好教学班日常管理工作。
  3.执行教学计划,落实自学、收视、网上学习、面授辅导、作业、实验实习、考试考核等教学环节,确保教学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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