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主要目标
通过项目实施,推进示范县构建职能明确、机构完善、队伍精干、保障有力、运转高效的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立竞争上岗制度、农技推广责任制度、绩效考评制度、知识更新制度等基层农技人员管理机制,完善“专家 -农技人员 -科技示范户”的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快速通道,建立县、乡、村农业科技试验示范网络,带动全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的改革与建设。围绕主导产业,加强示范县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的筛选与推广,每个示范县的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入户率和到位率达到95%以上;加大农业科技示范户的培育力度,每个示范县培育农业科技示范户不少于1000个;加强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建设,每个示范县建设示范基地不少于10个;加强农技人员知识更新培训,每个示范县每年集中培训农技人员100名左右。
二、主要实施内容
示范县要根据总体要求,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一)深化改革,进一步加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
示范县按照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和《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发〔2006〕30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 <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的指导意见 >的通知》(中办发〔2009〕4号)的要求,创新管理体制,强化公益性职能,合理设置机构,科学核定编制,保障人员经费。实行人员聘用制度,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选拔有真才实学的专业技术人员进入农技推广队伍;全面推行农技推广责任制度,明确农技人员的服务区域、服务对象和服务内容,量化工作指标和目标要求;建立农技人员工作考评制度,实行农民、主管部门、乡镇政府三方共同考核,农技人员的工资报酬、晋职晋级、业务培训等与考核结果挂钩;建立多元化推广服务机制,鼓励和支持科研、教学单位、涉农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开展农技推广服务。
(二)筛选、推广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
示范县根据本县主导产业发展要求和农民的科技需求,邀请推广、科研、教学、企业等单位的专家,组织开展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的筛选与集成,形成技术操作规范,制定分区域、分品种、分季节的农技推广计划,将推广任务明确到各实施单位和农技人员。全县农技人员按照工作职责,开展技术指导和培训工作,并组织实施。开展对农技人员的工作考评,将工作考评结果与农技人员的报酬和待遇挂钩,保证全年工作任务的落实。
(三)培育农业科技示范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