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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示范县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

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
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示范县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
(农办财〔2009〕9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牧、农经、农林)厅(局、委)、财政厅(局):
  为贯彻落实2009年中央1号文件精神,加快推进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加强农技推广工作,提升农民科学种田水平,全面推进农业科技进村入户,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启动实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示范县项目。现提出如下实施指导意见: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2009年中央1号文件和《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发[2006]30号)精神,坚持改革创新,以满足农民的科技需求为出发点,以服务农民的成效为检验标准,通过建立健全农技推广运行机制、培养农业科技示范户、建设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开展农技人员培训等措施,推进基层农技推广体系进一步创新管理体制、健全推广机构、提高队伍素质、完善运行机制、强化条件建设,全面提升基层农技推广体系的公共服务能力,为保障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促进农民持续增收提供有效服务和技术支撑。
  (二)基本原则
  1.统筹规划,系统设计。按照主导产业、主导品种、主推技术和主体培训的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流程来系统设计和实施,推进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与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的对接,推动农业科研、教育、推广衔接互动新机制的形成,促进农业科技尽快转化为现实生产力。2.整合资源,集中建设。在整合利用现有科技推广培训项目基础上,加大投入力度,设立财政专项,广泛发动和组织各级各类农业科研、教育、推广单位和涉农企业等参与示范县建设,大力推进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3.择优选择,示范带动。优先选择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进展较快、农业科技推广工作基础较好的地区和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大县开展示范建设,积极推广典型经验,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其他地区加快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促进农业科技进村入户。4.明确职责,共同推进。加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是中央和地方的共同责任。农业部、财政部主要负责工作的总体规划,明确工作任务目标,落实项目资金,制定项目管理办法,开展工作督导检查;各地根据总体要求,因地制宜地研究制定配套政策和管理制度,拟定具体实施方案并组织项目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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