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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农办机[2009]3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机管理局(办公室),农业部农机监理总站: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安委明电[2009]2号)和农业部安委会有关文件精神,推进农机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确保“三秋”和国庆期间农机安全生产,经研究,决定近期将组织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农机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情况。各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指示精神和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关于“安全生产年”各项部署、开展创建“平安农机”活动、推进农机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加强农机安全生产“三项建设”等重点工作情况。

  (二)农机安全法规贯彻实施情况。各地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农机安全法律法规情况以及《拖拉机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农业部令第42号)、《拖拉机登记规定》(农业部令第43号)、《联合收割机及驾驶人安全监理规定》(农业部令第72号)等规章实施情况;贯彻实施GB 16151-2008《农业机械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国家标准的情况;检查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牌证核发是否规范,是否存在为不符合标准办证上牌的行为;检查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人考试工作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三)农机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落实情况。了解农机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是否纳入地方政府考核内容、控制考核指标进展情况;了解农机安全生产责任书签订和执行情况;检查农机事故报告值班制度的落实情况以及是否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进行农机事故查处,是否严格执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四)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了解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年度检验,以及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的申领、换发、审验情况;了解重点农时季节、重点区域、关键农业机械特别是秋季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了解农机部门与安监、公安、交通等有关部门协调配合,查处拖拉机无牌行驶、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违法载人、脱离年检以及使用伪造、变造的牌证、检验标志、保险标志等违法行为等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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