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表彰中央企业信访工作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的决定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资发[2009]17号)
各中央企业:
国资委成立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各中央企业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关于新时期维稳信访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统筹协调改革发展稳定工作。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入,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调整力度的加大,各中央企业根据国资委关于信访工作的统一部署,积极配合政府有关部门,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严格按《
信访条例》办事,妥善处理和化解了大批不稳定事件。在战胜“非典”、保障十七大胜利召开、抗击雨雪冰冻灾害、抗震救灾和保障北京奥运会顺利举办的工作中,广大信访工作者敬业爱岗,任劳任怨,充分发挥信访工作的作用,为保持企业和社会的稳定,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付出了自己的辛劳和智慧,作出了突出贡献,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典型。
为鼓励先进,树立榜样,振奋精神,激励各级信访部门和广大信访工作者进一步做好新时期的信访工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国资委决定:授予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八二一厂等70个单位“中央企业信访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授予牛洪伟等60名同志“中央企业优秀信访办主任”荣誉称号,授予刘鸿玺等160名同志“中央企业优秀信访工作者”荣誉称号。被授予荣誉称号的集体和个人,由相应中央企业给予适当物质奖励。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为开创中央企业信访工作局面作出新的更大成绩。中央企业各级信访部门和广大信访工作者要以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为榜样,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引,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提高对新时期信访工作的认识,开拓工作思路,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式,努力把信访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1.中央企业信访工作先进集体名单(70个)
2.中央企业优秀信访办主任名单(60名)
3.中央企业优秀信访工作者名单(160名)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00九年二月三日
附件1
中央企业信访工作先进集体名单
(70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