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各有关中央企业应指定一名本企业信息采集工作联系人,并将联系人回执(见附件3)报国资委规划发展局。
3. 对信息采集相关具体工作及有关技术问题由科技部信息中心负责解释。
今后,国资委规划发展局将根据创新型(试点)企业信息采集制度,指导各有关中央企业开展信息上报工作。各企业信息采集工作中的意见和建议可随时与国资委规划发展局科技处联系。
联系方式:
国资委规划发展局联系人 方 磊
电话:010-63193490
科技部信息中心联系人 陈 原
电话:010-58884941
科技部政策法规司联系人 汤富强
电话:010-58881762
附件:1.创新型(试点)企业信息上报表(模板)
2.创新型(试点)企业信息上报工作要求
3.创新型(试点)企业信息采集工作联系人回执
二OO九年八月二十七日
附件1:
创新型(试点)企业信息上报表
(模板)
企业法人代码:□□□□□□□□-□
企业详细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请按照营业执照名称准确填写)
推荐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
企业详细地址:___________省(区)_______市______区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 政 编 码:□□□□□□
填 表 人:________________
联 系 电 话:□□□□-□□□□□□□□-□□□□□□
(区号) (电话号码) (分机号)
手 机 号 码:□□□□□□□□□□□
上报日期: _____年___月___日
科学技术部
国务院国资委
中华全国总工会
二OO九 年
填写要求
一、请由主管技术创新工作的企业负责人组织本企业科技管理部门、综合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人员共同填写;
二、请按照指标含义、计算方法、分类标准、编号代码等认真填报;
三、各年度信息采集期均指从该年度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四、填报时数字一律取整数。填写内容涉及到外文名称,要写清全称和缩写字母;
五、填写内容应保证真实、准确。填报企业对所填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 )年度企业信息
一、企业基本信息
1.1请选择企业经济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