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应加强现场浇筑混凝土的质量控制,进一步落实混凝土塌落度测量频度和试验要求,确保浇筑混凝土的质量处于受控状态。
7. 钢筋料厂应依据相关管理要求做好钢筋的分类、存放、标识等管理工作。
台山核电厂1号机组是我国首台开工建设的EPR核电机组,工程组织模式相对复杂,工程建造缺乏经验,台山核电公司应加强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管理,确保建造质量。
对于上述管理要求,台山核电公司应在一个月之内将整改措施提交国家核安全局。
附件二:
广东台山核电厂一期工程1号机组核岛基础
浇筑第一罐混凝土前施工准备核安全检查组成员
检查时间:2009年7月23-24日
序号
| 姓 名
| 单 位
| 职务/职称
|
1 | 李京喜 | 国家核安全局 | 处 长 |
2 | 方贤波 | 国家核安全局 | 调研员/项目官员 |
3 | 常向东 | 环境保护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 研究员 |
4 | 杨 堤 | 环境保护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 研究员 |
5 | 周 群 | 环境保护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 研究员 |
6 | 潘 蓉 | 环境保护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 研究员 |
7 | 侯春林 | 环境保护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 |
8 | 陈徐坤 | 苏州核安全中心 | 主 任 |
9 | 杨云松 | 苏州核安全中心 | 高 工 |
10 | 杨 凯 | 环境保护部广东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 | 监督员 |
11 | 张 奇 | 环境保护部广东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 | |
12 | 梁昊飞 | 环境保护部广东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