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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核安全局关于印发《广东台山核电厂一期工程1号机组核岛基础浇筑第一罐混凝土前施工准备核安全检查报告》的函


  检查组听取了广东台山核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山核电公司)关于现场总体工程进展、现场施工质量保证组织实施、1号机组核岛地基处理、材料验证和工艺验证等FCD前施工准备情况及筏基大体积混凝土施工方案的汇报,现场检查了核岛基础施工现场、砂石骨料厂、混凝土搅拌站及实验室和钢筋料厂,并与有关技术和管理人员进行了对话,对相关记录文件和管理程序进行了抽查,对质量保证大纲的实施情况和FCD前准备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和核实。

  四、检查结果和整改要求

  通过检查,检查组认为台山核电公司以及各级承包商有关FCD的施工组织及人员基本到位;施工管理程序和相关的技术文件基本完成;1号机组核岛基础底板垫层施工以及与核岛施工相关的材料验证、工艺验证、施工设备、施工方案等施工准备工作已基本就绪,质量保证大纲实施基本有效,具备FCD的施工条件。

  结合本次检查情况,为确保施工建造质量,检查组提出如下管理要求:

  1.鉴于核电工程发展较快,有经验和满足岗位资质的人员稀释严重,台山核电公司及其承包商应进一步加强员工的招聘、培训和授权;应加强对长期借聘人员,特别是临时劳务支持人员的管理;同时应严格执行岗位规范要求,避免一人多岗。

  2. 台山核电公司及相关承包商应进一步落实文件管理的各项要求,特别要关注文件电子化以后,在文件控制方面容易造成的疏忽和薄弱环节。必须严格按照核电项目的质量要求,加强对外来文件的审查、翻译和转化等工作;必须确保FCD所需要的核岛设计文件和图纸、1号核岛筏基施工所需要的全部工作文件包处于CFC状态。

  3. 应进一步加强对内部各部门以及外部承包商的监督、监查工作,配备更加充分的监督人力,制定更加合理的监督计划,加大监督和监查的频度、深度、范围,提高监督、监查工作的有效性,确保工程的各项工作处于良好的受控状态。

  4. 应在混凝土配合比优化的基础上落实大体积混凝土浇筑方案,并将最终确定施工方案报广东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

  5. 台山EPR一次性大体积混凝土浇筑量大、持续时间长,而且施工期处于高温和台风多发季节,因此台山核电公司应进一步完善关键施工环节的控制措施,包括混凝土入模温度控制措施的量化分析和应急准备,并做好施工过程的详细记录,为后续工程建设积累大体积混凝土浇筑的施工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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