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核安全局关于印发《广东台山核电厂一期工程1号机组核岛基础
浇筑第一罐混凝土前施工准备核安全检查报告》的函
(国核安函〔2009〕85号)
广东台山核电有限公司: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要求,我局于2009年7月23-24日对你公司台山核电厂一期工程1号机组核岛基础浇筑第一罐混凝土前施工准备情况进行了核安全检查。
现将检查报告印发你公司,请根据检查报告提出的要求,采取整改措施,确保台山核电厂一期工程1号机组的建造安全。
附件:1.台山核电厂一期工程1号机组FCD前核安全检查报告
2.台山核电厂FCD检查组成员
二○○九年八月二十一日
附件一:
台山核电厂一期工程1号机组FCD前核安全检查报告
检查单位:国家核安全局
受检单位:广东台山核电有限公司
检查日期:2009年7月23-24日
一、检查依据
(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
(二)
核电厂厂址选择安全规定及其相关导则
(三)
核电厂质量保证安全规定及其相关导则
(四)核电厂建造阶段监督检查程序
二、检查内容
(一)台山核电厂设计和建造阶段质量保证大纲的实施情况;
(二)1号机组核岛基础浇筑第一罐混凝土(FCD)前的施工准备情况,包括施工组织、施工计划、施工方案以及材料和工艺验证等情况;
(三)1号机组核岛地基前期施工遗留问题处理情况。
三、检查活动
2009年7月23-24日,国家核安全局组织检查组对台山核电厂1号机组FCD前的施工准备情况进行了例行核安全检查(检查组人员名单附后)。本次检查的目的是现场核实台山核电厂1号机组在施工准备方面是否具备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