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最高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关于国务院〔1990〕68号、最高人民法院〔1991〕10号文件是否适用军队开办的企业问题的复函

最高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关于国务院〔1990〕68号、
 最高人民法院〔1991〕10号文件
 是否适用军队开办企业问题的复函
 (1992年3月19日
 法经〔1992〕39号)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黑法经上字〔1991〕第38号文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在清理整顿中被撤并的军队开办企业的债务清偿问题,可以参照国务院〔1990〕68号和最高人民法院〔1991〕10号文件的规定处理。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