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出口退税业务提醒工作的通知

  附件:出口企业选择出口退税业务提醒信息表 

国家税务总局
二○○九年八月二十日

  附件:
  出口企业选择出口退税业务提醒信息表(供各地参考)

企业代码

企业海关代码:

纳税人登记号:

企业名称

 

登记人员姓名

 

职务

 

手机号码

 

希望得到信息内容

A( )B( )

C( )D( )

E( )

电子邮件

 

登记人员姓名

 

职务

 

手机号码

 

电子邮件

 

提供信息内容

 

A 出口企业退税申报时间、退税所属期、申报退税额,在出口企业申报到主管税务机关,税务机关出具回执同时提供。

B 出口企业退税审核通过时间、退税所属期、审核退税额,转入历史库同时提供。

C 出口企业退库时间、退库所属期、退库税额,退税款由国库转出时提供(由银行代转)。

D 退税政策调整内容

E 与出口退税有关信息

  


  填表人;           财务负责人;          企业法人;          公章;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