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实物地质资料管理情况摸底调查工作的通知
(国土资厅发〔2009〕6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各油气(集团、总)公司,国土资源实物地质资料中心:
为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国发〔2006〕4号),切实加强实物地质资料管理,部决定在全国开展实物地质资料管理情况摸底调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摸清我国现有实物地质资料库房的数量、规模和基本状况,掌握现存实物地质资料类型、数量、保管状况与埋藏情况,为全面开展实物地质资料专项清理和制定有关管理政策提供依据。
二、调查范围
现有库房、露天存放点和埋藏点及其中保存的岩心、岩屑、副样、标本、光片、薄片等实物地质资料。
三、工作内容
(一)填报调查表。调查表由实物地质资料保管单位填报。内容详见附件1至附件8。
(二)录入数据。填报单位负责将调查数据录入“全国实物地质资料管理现状调查数据采集系统”。数据采集系统、录入格式要求和填表说明可从部门户网站(http://www.mlr.gov.cn)的“全国地质资料管理与服务”专栏下载。
(三)编写总结报告。各省(区、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各油气(集团、总)公司编写的总结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基本概况、调查结果、主要问题、意见和建议。
四、组织分工
(一)各省(区、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非石油天然气类实物地质资料保管现状调查。
(二) 各油气(集团、总)公司负责本公司下属单位的实物地质资料管理现状调查。
(三)在部的领导和监督下,实物地质资料中心负责指导全国实物地质资料摸底调查工作,汇总分析全国实物地质资料摸底调查数据并建成数据库,编写《全国实物地质资料管理情况摸底调查报告》。
五、预期成果
(一)实物地质资料保管现状调查数据表及数据库。
(二)实物地质资料保管现状调查总结报告。
六、时间安排
(一)2010年3月底前,各省(区、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各油气(集团、总)公司将实物地质资料保管现状调查数据汇总分析和总结报告报部储量司。
(二)2010年6月底前,实物地质资料中心完成全国实物地质资料管理现状调查数据库的建设和《全国实物地质资料管理情况摸底调查报告》的编报工作。
附件:1.保管单位及保管点基本信息调查表
2.库房基本信息调查表
3.库存岩心岩屑调查表
4.库存副样调查表
5.库存标本、光薄片调查表
6.库存其他实物地质资料调查表
7.露天存放点基本信息调查表
8.埋藏点基本信息调查表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
二〇〇九年七月七日
附件1:
保管单位及保管点基本信息调查表
保管单位法人代码
|
| 保管单位名称
|
| 上级单位名称
|
| 所属行业部门
|
|
行政区划代码
|
| 所属省(市、区)
|
| 所属市
|
| 所属县
|
|
通讯地址
|
| 邮 编
|
|
联系人姓名
|
| 联系电话
|
| 传 真
|
| E-mail
|
|
库房编号
| 库房名称
| 露天堆放点编号
| 露天堆放点名称
| 埋藏点编号
| 埋藏点名称
| 备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