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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保险中介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有关事宜的通知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保险中介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有关事宜的通知
(保监厅函〔2009〕319号)


各保险公司、各保监局:

  2009年10月1日起,经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下简称新《保险法》)将正式实施。从2009年10月起,保险中介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包括保险代理从业人员、保险经纪从业人员、保险公估从业人员和农村保险营销员资格考试)考题中涉及保险法相关内容的,答案选择应以新《保险法》规定内容为准。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也将从9月开始,在《保险中介相关法规制度汇编》一书中为考生提供新《保险法》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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