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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泰国水果过境第三国输往中国检验检疫要求》的通知

  2.MOAC将对输往中国的芒果进行检疫并证明不带有杨桃实蝇(Bactrocera carambolae)、木瓜实蝇(Bactrocera papayae)、番石榴实蝇(Bactrocera correcta)或桃实蝇(Bactrocera zonata)。如果出口芒果来自上述实蝇发生地区,则须由出口方进行有效除害处理。
  3.MOAC应对水果农用化学品的科学使用进行监督管理,并定期实施农残检测,确保符合中国安全卫生法规和标准。
  (二)包装厂管理。
  1.输华水果的包装、储藏和装运过程,须在 MOAC检疫监管下进行,采取适当措施对水果进行挑选、分拣和包装。确保不带昆虫、螨类、枝、叶、土壤和烂果。
  2.水果不得携带AQSIQ关注的限定性有害生物,不得带有枝、叶和土壤。荔枝、龙眼枝条长度不超过15厘米。
  3.包装好的水果应单独储藏,避免有害生物再次感染。
  (三)包装要求。
  1.包装材料应干净卫生、未使用过,符合中国有关植物检疫要求。
  2.每个包装箱上应用英文或中文标出水果种类、产地(省)、果园、包装厂和出口商名称或代码以及“输往中华人民共和国”字样。
  (四)证书要求。
  1.水果出口前,MOAC应实施检验检疫,符合要求的签发植物检疫证书和二氧化硫残留证书 (龙眼),并对集装箱加施封识。植物检疫证书附加声明栏中应注明“该批水果符合《泰国热带水果输华检验检疫条件议定书》和《泰国水果过境第三国输往中国检验检疫要求议定书》的规定”,同时注明集装箱号和封识号码。植物检疫证书有效期为7天。
  2.泰方出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穆达汉植物检疫站)应在货物到达中国入境口岸前,将植物检疫证书中的信息通过传真、E-mail等方式通报中国入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凭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五、运输和入境口岸要求
  (一)水果应由冷藏集装箱运输。
  (二)水果过境第三国运输期间,不得开箱,并按以下指定路线运输:穆达汉(泰国)-沙湾拿吉-达沙湾(老挝)-劳宝-河静-清化-河内-谅山(越南)-友谊关(中国)。
  (三)从广西友谊关口岸入境。
  六、进境要求
  (一)有关证书和标识的核查。
  1.水果到达中国入境口岸后,入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将核查有关证书和封识是否符合第四条第 (四)项的要求。
  2.核查进境水果是否附有AQSIQ签发的《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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