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同意成立国家城市能源计量中心(深圳)的批复
(2009年7月3日 国质检量[2009]282号)
深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你局《关于将深圳市作为“国家城市能源计量数据中心试点城市”的请示》(深质监[2009]123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局在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基础上建设“国家城市能源计量中心(深圳)”,开展能源计量数据采集、监测,能源计量技术研究,能源计量评价等工作,并积极探索能源计量数据管理和应用的有效途径,向社会提供能源计量技术服务,为节能减排提供计量技术保障。
你局要加强对该中心的领导,及时研究制定能源计量数据监测有关标准、规程、规范等技术法规,积极开展在线测量技术等基础科研项目和相应政策、法规研究,不断提高能源计量数据监测、统计和分析的能力水平,并抓紧落实各项建设工作。同时,积极总结经验,为提高计量工作服务节能减排的有效性发挥先导和示范作用。请将实施情况和效果及时报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