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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9年第71号--2009年第一批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质量公告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
(2009年第71号)


2009年第一批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质量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和《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2009年第1批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予以公布。

  本次对食品、日用消费品、建筑和装饰装修材料、农业生产资料等34类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其中,食品共抽查了8类,包括:食用盐、婴幼儿辅助食品、肉制品、酱腌菜、非发酵酱、干制水产品、麦片、果冻;日用消费品共抽查了15类,包括:汽车V带、纸巾纸、机动车辆制动液、插座、童车、汽车制动器衬片、日用陶瓷、儿童及婴幼儿服装、玩具、移动电话机用电池、汽车制动软管、电动自行车、可移式通用灯具、双端荧光灯、毛巾;建筑和装饰装修材料共抽查了5类,包括: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溶剂型木器涂料、胶合板、建筑防水卷材、细木工板;农业生产资料共抽查了5类,包括:潜水电泵、植物保护机械、农药、饲料粉碎机、通用小型汽油机;抽查了电力变压器1类工业生产资料。

  针对本次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中发现的质量问题,质检总局已责成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和《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本次抽查中不合格的产品及其生产企业依法处理。

  特此公告。

  附件:1. 食用盐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略)

  2. 婴幼儿辅助食品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略)

  3. 肉制品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略)

  4. 酱腌菜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略)

  5. 非发酵酱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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