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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机作业补贴试点方案》的通知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机作业补贴试点方案》的通知
(农办机[2009]3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机管理局(办公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今年中央1 号文件关于“实行重点环节农机作业补贴试点”的要求,我部制定了《农机作业补贴试点方案》,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抓紧制定实施方案,积极探索,创新机制,如期完成任务,确保试点工作取得成效。

  附件:农机作业补贴试点方案

农业部办公厅

二00九年八月二十一日

  附件:
  农机作业补贴试点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2009年中央1 号文件精神,决定在部分省开展重点环节农机作业补贴试点工作。有关工作安排及要求如下:
  一、工作目标及内容
  2009年,围绕提升关键环节农机作业水平,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的目标,在粮食主产区选点,分别开展深松整地、秸秆机械化还田、机械化插秧等作业补贴试点,同时开展补贴制度研究,总结试点成效和经验,推动重点环节农机作业补贴政策的制定和实施。
  二、试点地区及布局
  试点工作在黑龙江、山东、江苏、浙江4省及黑龙江农垦选点进行。
  黑龙江省双城市、克山县:主要开展深松整地作业补贴试点。
  山东省章丘市、恒台县:主要开展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补贴试点。
  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如皋市:主要开展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补贴试点。
  浙江省平湖市:主要开展机械化插秧及机收油菜作业补贴试点。
  浙江省余姚市:主要开展机械化插秧、机收油菜及机械化植保作业补贴试点。
  黑龙江农垦友谊农场:主要开展深松整地作业补贴试点。
  成立由中国农业大学等院校和试点省、县(场)有关部门和人员参加的课题组,开展试点研究、总结等工作。
  三、资金筹措和进度安排
  各地农机化主管部门要争取地方财政安排资金开展试点工作。会同财政部门科学确定补贴对象、补贴标准、补贴方式和监督管理办法。
  4月~7月,各试点县制定实施方案,报审及部署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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